福清市第三届优秀文艺作品、文艺人才、非遗项目奖励评审结果公示
2023-11-24 09:45:20
根据《福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清市优秀文艺作品、文艺人才、非遗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融政办规[2023]4号)精神,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第三届“福清市优秀文艺作品、文艺人才、非遗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经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复核等评审程序,共有68件文艺作品、5名优秀文艺人才获得奖励。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11月30日。公示期间,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市委宣传部文改和电影科通过来访、来电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地址:福清市一拂街28号市政府大院5号楼
联系人:王联炜
电话:0591-85876225
中共福清市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1.获奖作品名单
2.优秀人才名单
福清市第三届优秀文艺作品、文艺人才、非遗项目奖励评审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