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投诉举报限时办结
2014-04-10 10:03:56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记者 张秀冰
福州新闻网讯 8日记者获悉,《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投诉举报办理规定(暂行)》已正式实施。
据了解,《暂行规定》所称的“两违”投诉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来电、来信、网上举报、来访等形式,反映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暂行规定》明确,“两违”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治违办对受理的一般投诉举报进行转办,对面积较大、性质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的投诉举报进行督办。
对收到的转办件、督办件,设区市应在2个工作日内查看并下转至县(区),县(区)应在2个工作日内查看并下转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收到转办件、督办件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查处完毕后在网上反馈处理。
《暂行规定》指出,转办件应先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反馈投诉举报是否属实,60个工作日内办结;督办件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可向省治违办申请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省治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投诉举报件调查不认真、问题不处理或处理不到位、逾期未反馈等情况,省治违办将采取催办、约谈、现场督办、直接查办等方式,进行督促指导。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张秀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