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前福建技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2011-11-22 17:07:32来源: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林启星)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11月30日前,全省技校所有学生将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组织学生参保还将列入全省技校年审考核项目。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技校学生参保工作的指导。

据了解,今年各设区市所有技校学生必须随所在学校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技校学生可以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但不能取代城镇居民医保。

各技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参保登记、缴费管理、发放医保卡及就医指导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今年下半年入学新生的整体参保工作,以及上学年已参保学生的续保缴费工作,确保技校所有学生于今年11月30日前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此外,组织技校学生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这项工作还将列入全省技校年审考核项目。

□相关链接

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其中政府补助120元,参保个人缴费40元。每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含起付标准和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