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福清2011防汛抗台 >> 防汛通知 >> 正文

融防汛[2010]38号通知(08-31)

2010-08-31 21:30:12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福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

做好防抗第8号热带风暴“南川”的六项指令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三大工业区,各农(林)场、水库、垦区:

  随着今年第8号热带风暴“南川”的不断南进,下一段对我市的影响将以短时强降雨为主。今晚8时许,坐镇省防办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昌平专门打电话到市防汛指挥部,就我市防御短时强降雨工作做出重要指示 ,要求我市全力以赴做好防范工作,及时转移薄弱区域人员。陈大强书记、陈伙金市长也分别就做好防范短时强降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防汛指挥部再次召开会商会,按照张昌平常务副省长的重要指示和陈大强书记、陈伙金市长的要求,对我市防范短时强降雨工作发出如下六项指令:

  一、各镇(街)、村(居)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要切实在岗在位,加强值班工作,对防台风特别是防范短时强降雨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市指挥部将抽查在岗情况。

  二、要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已回港避风渔船及已上岸的渔排人员在台风警报解除之前重新出海,各相关镇(街)要落实防范责任人。

  三、各镇(街)要派人对地灾点及可能发生山体滑坡的危险区域进行再巡查。尤其是对新动工建设的工程及可疑区域,要进行徒步巡查。交通局、公路局、国土局、高速办、铁路办要做好督查和指导工作。

  四、各水库要按照过程雨量150毫米以上的要求对水库进行调度,必要时要开闸泄洪、腾库迎峰,不得违规蓄水。各镇(街)要安排责任人对水库、水闸、堤坝及其他水利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再巡查,及时发现并排查隐患。

  五、气象、水利部门要密切监测风情、雨情动态,做好风情、雨情的预报工作,及时向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发布预警预报。各镇(街)可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沟通联系,若需了解最新风情、雨情以及指挥部最新工作部署,可登录福清新闻网(www.fqxww.cn)查询。

  六、福清电视台、福清侨乡报、福清新闻网要加大对防台风工作的报道力度,及时宣传报道最新风情、雨情及防抗工作最新进展、防抗常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做好自我防范工作。各镇(街)要认真做好外来新闻媒体的接待工作,加强引导,为其采访报道提供有利条件。

  福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