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福清要闻 >> 正文

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部署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2024-04-17 11:20:47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4月17日讯(记者 谢艳 林翔)4月15日,福州市委常委、福清市委书记叶仁佑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福州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我市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永忠出席。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各级党组织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目标要求和重点方向,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紧密对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高标准推动任务落深落细、落到实处,坚持落实“规定动作”不走形、不变样,推出“自选动作”有特色、有亮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努力推出一批具有福清特色的品牌亮点,切实做到在学习教育中既讲好“普通话”,又讲好“福清话”。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推动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以推动产业、基础设施、民生、党建、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会议要求,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抓总,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要分头负责,统筹协调做好上传下达、跟踪服务、督促指导等工作。宣传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鼓浓宣传氛围,激发正面典型示范、反面典型警示效应,带动党纪学习教育在党员干部群众中“入脑入心”。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对照细化各自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精心谋划、部署、落实各自领域学习教育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要立足各自职责,带头学、带头改、带头抓,切实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学出成果、作出表率。

市委常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