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本埠消息 >> 正文

我市安排6000万元补贴购买一手房自然人

2024-01-29 10:42:35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1月29日讯(记者 陈川)为支持商品房市场,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实行限时补贴政策。

据悉,市财政将安排6000万元,对在福清购买一手商品房(仅指住宅、办公、商业)的自然人给予购房财政补贴。补贴对象及标准包括:(一)按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的政府财政补贴,单套商品房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应当在2024年1月25日0点至2024年2月24日24点期间。(三)按照缴纳契税时间先后为序领取补贴。购房财政补贴申请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

《通知》显示,购房补贴活动时间截止,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则补贴活动结束。属于保交楼项目包销房源、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有限制交易条款的房源和司法拍卖房源的,不享受以上补贴。商品房面积以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中约定的单套商品房面积为准,后期产权登记面积若有变化,补贴金额不予调整。

已领取购房补贴的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将补贴款全额退还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方可办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相关手续。同一套商品房房源存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记录的,不享受购房补贴。

本通知有关规定如遇国家或上级政策及市场变化,可适时进行调整或停止。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