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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2023年第一批产业技术人才公寓申购工作

2023-11-30 11:57:09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11月30日讯(记者 滕端钦)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解决人才住房保障问题,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产业技术人才公寓申购工作。

据了解,符合《关于鼓励产教融合培育产业技术人才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融政办〔2022〕34号)规定的申报对象(具体内容可点击该局“福清人才”微信公众号下方“阅读原文”登录链接,前往“产业技术人才购房申报”模块查看),与在融八大支柱产业相关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企业缴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在融职业(技术)院校毕业学生(毕业时间在5年之内,足月计算,含5年),均可申购。

留融就业的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购买我市产业技术人才公寓时,可以按本科、高职、中职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优惠。

此次提供申购的人才公寓为璀璨悦宸小区(璀璨美景,福清市福人路珠山小学东南侧),户型为142平方米,共31套。

申请人可以通过福清市人才服务智慧平台(网址:https://www.rjycw.cn/)注册、登录“产业技术人才购房申报”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上传)。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12月20日。通过初审、复审、公示等程序后,相关部门将发放购房资格证书,并组织意向人员到房源现场集中看房、选房。房源具备交付条件后,将通知购房人办理相关手续。

该房产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交易。如申请人在我市八大支柱产业相关企业连续服务未满3年,依据《关于鼓励产教融合培育产业技术人才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融政办〔2022〕34号)文件执行。申请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取得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并获得住房保障,经核查属实的,责令退回补助资金,作为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出具虚假材料的单位,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取消该用人单位今后5年享受本市所有人才政策资格。已取得购房资格的人才,如若选房后放弃购房,将取消今后购买产业技术人才公寓资格。本方案适用于《关于鼓励产教融合培育产业技术人才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融政办〔2022〕34号)文件2023年第一批次购房申报工作,如遇政策有新调整,则按相关规定办理。咨询电话:0591-85257741。

申请单位可扫描“福清人才”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下方二维码,下载《福清市产业技术人才住房申请表》《承诺书》《选房确认书》等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前往申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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