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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可以这样缴

2023-11-29 21:00:16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11月29日讯(记者 滕端钦)近日,记者获悉,福建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自2023年12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职工20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操作。

如何通过手机端办理职工医保申报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多种线上渠道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福建税务”公众号为例,申报过程如下:1、关注“福建税务”公众号;2、点击【微办税】一【医保社保业务】;3、点击【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进入【个人信息填写】界面,选择“证件类型”(默认类型为居民身份证),录入证件号码和姓名,点击【确定】。4、在【参保信息选择】界面,勾选险种【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缴费基数】一栏的“请选择”,自动跳转至【缴费基数确认】界面,录入“有效年月”和“缴费基数”,点击【确认】;5、缴费基数等信息核对无误后,进入【缴费信息提交】界面,选择【日常缴费】,系统将逐月显示缴费信息。注意选择页面上方的费款所属期,点击【提交】,选择支付方式,确认缴费;6、特殊情况下需要由医保部门生成特殊缴费数据传送税务部门征收的,可在【缴费信息提交】界面,选择【特殊缴费】,查看医保部门传递的缴费信息,若缴费信息无误,点【提交】,选择支付方式,确认完成缴费即可。7、如未缴费即退出界面,可在【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主界面,点击【已申报查询】找回所有已申报数据。已申报未缴款数据,可点击【作废】或【缴款】进行相应操作。

哪些特殊情况下需要由医保部门生成特殊缴费数据传送税务部门征收的?

以下四种情形,应先由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额传送特殊缴费数据后,方可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1)申报补缴2023年12月1日以前属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申报补缴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未办理参保登记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3)办理退休待遇前医保部门要求缴费人补足最低应缴年限费款的;(4)其他应当由医保部门核定缴费标准和征缴期限的情形。待税务部门成功接收医保传送的特殊缴费数据后,可点击【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模块,依次完成【个人信息填写】,【参保信息选择】,在【缴费信息提交】界面,选择【特殊缴费】,查看医保部门传递的缴费信息,若缴费信息无误点击【提交】,选择支付方式,确认缴费即可。

还有哪些渠道可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申报?

除“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申报缴费:1、福建税务APP、福建省电子税务局;2、合作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或相关微信公众号;3云闪付APP、支付宝、微信;4、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厅窗口;5、闽政通、e福州、惠民宝等。

灵活就业人员之前与医保部门签订的批扣协议,在税务部门可以继续通过该方式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吗?

灵活就业人员原与医保部门签订的批扣协议,在税务部门可以继续通过该协议实现费款划扣(缴费人与持卡人姓名和身份证必须一致)。新增参保以及其他需通过委托扣款协议缴纳费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持本人储蓄卡在办税服务厅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进行批扣缴费方式确认(通过标准版“社保费缴费基数申报”功能进行批扣缴费方式确认),每月5日前在该储蓄卡内预留足额资金以便划扣,确保在扣款周期内可按时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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