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3-15 23:38:12来源: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的严峻形势,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巩固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平稳向好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所有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和外籍人士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市防控措施。本市城乡居民有近亲属或各类企事业单位有职工在境外,近期有进入福清计划的,相关城乡居民、用人单位等必须将其车次、航班、联系方式等返程信息,在进入福清前3天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业园区、农场报备。

  二、所有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必须提前通过“e防控”如实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入融目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继续做好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健康管理工作,对所有来自境外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立即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症状人员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接受核酸检测。

  四、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继续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进入福清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在我市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居民给予一定奖励。

  (举报电话:0591-85167027)

  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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