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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医院将试点单病种付费

2010-07-19 08:33:13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记者 林秋明 林明

  福清新闻网7月19日讯(记者 林秋明 林明)  记者获悉,福建省各设区市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方案》已于日前出台,我省将试点单病种付费,即明确规定某一种疾病治疗该花多少钱,防止“小病大治”,福清市医院列为试点医院。

  据介绍,单病种付费即对一个不含并发症、相对独立的疾病进行诊疗全过程的独立核算和费用总量控制,然后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各医院对该病种的医疗收费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单病种实行明码标价、全程包干,凡因医疗质量问题造成实际费用超过收费标准的,如材料消耗增大、重复检查或住院天数延长等,所超费用一律由医院承担,不得直接或变相转嫁到患者身上。患者确诊入院,签署按病种付费诊疗协议书后,按单病种付费价格一次性支付所定费用,由医院包干使用。实行单病种付费后,试点医院不再向患者出具“费用清单”。

  方案提出,各试点医院在起步阶段可先选择少量病种开始试点,但至少包括结节性甲状腺肿、计划性剖宫产和老年性白内障3个病种。各试点医院要于今年10月底前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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