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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通报三起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2017-05-17 12:07:33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林翔

  福清侨乡报-福清新闻网5月17日讯(记者:林翔)  市纪委、监察局昨日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市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科原科长洪岩锋在受理国家财政补助项目中吃拿卡要问题。经查,2014年至2015年间,洪岩锋在某水产公司申报、验收国家财政补助项目中,先后2次要求该公司经理杨某报销1万元左右接待费,杨某听后分别向其送款1万元,共计2万元人民币。2014年上半年的一天,洪岩锋在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财政补助项目中,向该合作社法人林某谎称其已因该项目宴请相关人员花费数千元,林某听后即向其送款6500元。洪岩锋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洪岩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工郑晨等人在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审批中乱作为问题。经查,2015年8月,郑晨未按行政审批受理要求,私下2次受理某电子游艺厅娱乐经营许可变更申请,并未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现场检查,即提交给相关人员审核。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工谢天星、夏美芳等人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并在审批表上签字同意变更。2017年5月,郑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工谢天星、夏美芳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迳镇政府违规滞留扶贫救灾款项问题。经查,2014年1月,上迳镇政府未按要求及时发放3.5万元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补助资金;2014年1月,该镇政府未按要求及时发放3万元救灾资金。上述两笔扶贫、救灾资金长时间滞留该镇政府财务账上,直至2016年7月才整改发放到位。上迳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陈亮负直接责任,2017年3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当前,我市正在全面掀起“攻坚2017”“招商2017”热潮,在开展项目征迁、打通“断头”路等攻坚战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撸起袖子加油干,形成攻坚克难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态势,确保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纳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贯彻“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把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目标,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引导干部敢担当、有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懒政怠政和“为官不为”等问题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为建设富庶、文明、开放、和谐的“大福清”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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