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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清中考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10-06-06 15:04:13来源:本网原创

  考试科目设置和时间安排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考查,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学校考查两类。

  2、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共10科。其中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进行,其它学科九年级学科结束时进行。

  3、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各120分钟;其他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思想品德、物理两科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四科考试时间各60分钟。

  4、语文、数学、英语3科的成绩按原始分记载。所有等级学科(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按A(85-100)、B(70-84.5分)、C(60-69.5分)、D(0.5-59.5分)记载。若当年思想品德、物理、化学3科所划等级人数不能满足普通高中达标校计划招生数录取要求时,可降低思想品德、物理、化学3科的等级档次成绩,每下降一个档次为5分。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八年级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的考生,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思想品德、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成绩单在报考的学校或中招办领取),考生若对个人某学科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所在学校或县(市)区中招办查询分块得分情况,但不查卷。

  5、学校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考查时间安排在该学科课程完成时进行,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6、考试时间安排

  (1)6月5日(星期六)上午2011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2010届初中毕业班重考学生考试:

  8:30—9:30    地  理

  10:00—11:00  生  物

  (2)2010年中考科目和时间: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8日(星期五)
语 文(8:30——10:30)
数 学(3:00——5:00)
6月19日(星期六)
英 语(8:30——10:30)
物 理(3:00——4:30)
6月20日(星期日)
思想品德(8:30—10:00)
历 史(10:30—11:30)
化 学(3:00——4:00)

  其中6月19日上午8:30——8:50进行英语听力考试,时间为20分钟,分值占英语考试总分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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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学: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和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普职比例协调、科学、合理,确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推动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现对2010年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提出如下实施细则,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报名时间和费用

  (一)报名时间:4月13日—17日。

  (二)报名费:每生每科10元,报名费于5月5日前交到福州市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缴款方式详见榕中招[2010]1号)。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要求是福州市户口或学籍在福州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不超龄的往届生(含同等学力)。借读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考,无法回到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允许在借读校所在的县(市)区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1、报考普通高中要求是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年龄不超过十八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下同)的往届生(含同等学力)。

  2、报考中等专业艺术类学校的考生,一般年龄不超过十八周岁,报考体育四年制专业(招初二学生)不超过十六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中等专业体育类学校的不超过十七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下同)。

  3、五年制高职院校(含师范类)只招收福州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师范院校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十七周岁。

  (二)下列对象不准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上一年度因各种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受罚年限未满者。

  三、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实行网上报名。本地[分别指福州市区和八县(市)等九个区域,下同]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报名时应持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学校应对考生的年龄、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凡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读四年以上(含四年),应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休学审批证明材料并在考生类别栏中注明。各中学应由校长负责主持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并组织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经审查无误后,省市属学校向福州市中招办、县(市)区属学校向本县(市)区中招办集体报名。

  (二)学籍在本地但户籍不在本地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无法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录取的:

  1.福州市户口的考生允许在学籍所在校报考除一级达标普高外的各类学校[但允许福州市户口的考生在八县(市)报考福州市区一级达标普高面向八县(市)招生的学校]。

  2.福州市以外户口的考生允许在学籍所在校报考除五年制高职(含师范)和一级达标普高外的各类学校。

  具有港、澳、台、国外户籍并在福州就读(学籍在本地)的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持有效证件材料,可在学籍所在校报考除师范外的各类学校。

  (三)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学生,应随带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就读学校证明以及由就读学校提供的学籍材料(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等),到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四)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凭户口簿及复印件)以及本人初中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五)定向生的资格为户籍(截至2010年5月11日)在本地,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具体时间为:2008年1月1日——2010年6月20日)三个学年均在该校学习的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

  四、考试科目设置和时间安排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考查,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学校考查两类。

  2、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共10科。其中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进行,其它学科九年级学科结束时进行。

  3、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各120分钟;其他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思想品德、物理两科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四科考试时间各60分钟。

  4、语文、数学、英语3科的成绩按原始分记载。所有等级学科(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按A(85-100)、B(70-84.5分)、C(60-69.5分)、D(0.5-59.5分)记载。若当年思想品德、物理、化学3科所划等级人数不能满足普通高中达标校计划招生数录取要求时,可降低思想品德、物理、化学3科的等级档次成绩,每下降一个档次为5分。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八年级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的考生,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思想品德、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成绩单在报考的学校或中招办领取),考生若对个人某学科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所在学校或县(市)区中招办查询分块得分情况,但不查卷。

  5、学校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考查时间安排在该学科课程完成时进行,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6、考试时间安排

  (1)6月5日(星期六)上午2011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2010届初中毕业班重考学生考试:

  8:30—9:30    地  理

  10:00—11:00  生  物

  (2)2010年中考科目和时间: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8日(星期五)
语 文(8:30——10:30)
数 学(3:00——5:00)
6月19日(星期六)
英 语(8:30——10:30)
物 理(3:00——4:30)
6月20日(星期日)
思想品德(8:30—10:00)
历 史(10:30—11:30)
化 学(3:00——4:00)

  其中6月19日上午8:30——8:50进行英语听力考试,时间为20分钟,分值占英语考试总分的20%。

  五、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1、凡完成初中阶段学习任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毕业(升学)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不低于180分,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七科中有四科(含四科)以上达到C级和学校考查科目三科以上合格的学生为合格初中毕业生;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且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一个学期以上的考生也视为合格的初中毕业生。

  2、初中未毕业学生的补考,五区补考试卷由福州市统一命题,补考时间为2010年9月11、12日两天;八县(市)由县(市)自行命题,补考时间由各县(市)自定。学校组织考试、评卷。考查学科成绩不及格的由学校负责组织补考。

  3、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应为考生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报告单内容包括学业考查成绩、学生自我评价、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含评语和等级)等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实行计算机管理和网上报送,由学校负责审核认定后报送市教育局,已报送确认的素质评定结果一般不更改。

  六、志愿

  (一)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

  1、提前批:五年制师范类高职;师大附中空飞班;鸿志班(福州四中、福州阳光学校);福州一中、师大附中、福州高级中学等三所学校面向八县(市)招生的部分;普通高中的体育、艺术特色班,设2个志愿。

  2、第一批: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设5个志愿。

  3、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含体育、艺术专业),设2个志愿。

  4、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含体育、艺术中职和技工学校),设3个志愿。

  (二)填报志愿应注意

  1、每个志愿栏只填写一个学校或专业的代码,以代码为准进行投档录取,代码使用七位阿拉伯数字号码。

  2、达标普通高中代码中的末位数“1”代表正常缴费生(含定向生,即招“定向生”的达标普高代码末位数为“1”,先参加正常缴费统招生录取,如不能录取立即转为“定向生”录取),“2”代表先参加正常缴费生(含定向生)录取,如不能录取愿意立即转为该校择校生录取,收费按省教育厅闽教综[2004]39号规定执行。

  3、往届生(含同等学力)按语、数、英三科总分扣10分后再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4、报考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类特色班的考生,必须于5月8日-9日到报考的学校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后方可填报该校志愿。

  5、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于5月9日(星期日)到报考学校参加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合格后填报该校志愿,志愿使用与招生学校正常缴费生志愿同一个代码。

  6、有面试的各类学校(专业)原则上应报该批次第一志愿。

  七、照顾规定

  (一)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1、港、澳、台同胞、当地驻军子女、市级(指设区市,下同)以上的劳模子女、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和具备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的残疾考生;

  2、初中阶段省级电脑机器人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3、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三好生。

  (二)享受加3分照顾

  1、初中阶段获省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科单项竞赛二、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的考生;

  2、初中阶段获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项目(不含科幻画)一、二、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的考生;

  3、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举办的正式文艺(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等三项)比赛和美术、书法现场比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参加全国正式文艺(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等三项)比赛集体一等奖获得者。

  4、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主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以及省级主办单项竞赛个人第二至第五名或集体第二、三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仅限短、中长跑(含跨栏)、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杆跳、举重、武术、游泳、体操、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18项,下同];

  5、户口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

  6、驻守在边远山区、海岛和沿海突出部的军队干部子女,且在驻地学校独立初中或附设初中班学习的考生;

  7、福州市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

  (三)享受加5分照顾

  1、初中阶段获省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科单项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2、初中阶段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项目(不含科幻画)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3、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主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以及省级主办的单项竞赛个人第一名的队员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必须提供二级运动员证书和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赛事获奖证书,仅限18项)称号的考生。

  (四)其它照顾

  1、烈士子女的考生享受20分照顾;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部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部队子女的考生享受10分照顾。

  2、台商子女考生享受10分照顾。

  3、少数民族考生在所属县(市、区)城区学校就读的,享受3分照顾;在农村学校就读的,享受5分照顾;报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享受15分照顾。

  4、初中阶段被评为设区市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的考生,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享受3分照顾。

  5、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行学历教育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学校(含幼儿园但不含党校、军事院校)教师(含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的子女,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享受3分照顾。

  (五)照顾加分说明

  1、比赛或竞赛项目均应是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及联办的;

  2、往届生不享受政策照顾;

  3、凡按政策享受多项照顾加分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不再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

  4、凡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必须填写“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另文下发),并经县(市)区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按规定时间送报名单位。注意录取考生名单在福州市中招网及本校公示。注意录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八、建档

  考生建立电子档案供招生学校录取时审阅。所有被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初中毕业学校提取纸质档案(初中学校负责密封盖章移交)后自带到录取学校报到。凡私自涂改年龄、户籍或提供假证明、假材料,骗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和有关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应届考生档案:

  1、考生报名表;

  2、考生志愿表;

  3、考生体检表;

  4、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

  5、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6、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7、注录取考生登记表(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填写);

  8、休学审批证明(有休学经历的考生填写)。

  (二)往届考生(含同等学力)档案:

  1、考生报名表;

  2、考生志愿表;

  3、考生体检表;

  4、往届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

  5、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

  九、录取

  (一)提前批:

  1、一般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艺术类: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以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中考语数英总分在162分以上,且面试合格后按语数英总分与专业成绩相加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非艺术类:按一般五年制高职条件录取。

  2、师大附中空飞班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在身心检测和政审合格条件下,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以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按等级呈现的学科成绩(含体育)均达到B级(含B级)以上,福州市区、八县(市)在各自第一条投档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报“鸿志班”的考生,等级学科要求与一级达标普高一样,在福州市区和八县(市)各自普高第一条投档线上择优录取。

  4、报师大附中普通班、福州高级中学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在各县(市)普高第一条投档线上择优录取;报福州一中提前批志愿的考生,按福州一中在八县(市)招生总数(100人)的1:1.1划定最低投档控制线,在线上择优录取。以上三所学校招不满的计划调整到福州市区第一批普高录取。

  5、公办普通高中的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办法:在专业合格的条件下,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控制线为270分,等级科目要求与一般普通高中招生条件一致;在初中阶段获得县(市)区以上教育局举办或联办的各类体育、艺术比赛获奖(含集体和个人项目)的考生,在招生学校名额未收满的情况下最低可降至243分录取,无等级科目要求。

  福州民办普高体育、艺术特色班录取办法:采取专业测试合格后参加中考,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分不低于243分,无等级科目要求。

  (二)第一批:普通高中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1、达标普高学校投档录取办法

  招生程序:(1)先招正常缴费统招生;(2)再招报考第一志愿的定向生;(3)最后招择校生。

  招生条件: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良以上,学校考查科目合格,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七科成绩达到C级。语、数、英三科总分福州市区按一级达标校正常缴费生招生计划总数1∶1.05划第一条投档线,福清、闽清、永泰、平潭四县(市)按一、二级达标校招生计划总数1∶1.05划第一条投档线,长乐、闽侯、连江、罗源分别按长乐一中、闽侯一中、连江一中、罗源一中的招生计划总数1∶1.05划第一条投档线,福州市区、八县(市) 在各自第一条线上按志愿轮转投档,未满额的学校,逐10分降,按志愿一次性投档,但不低于普高最低投档线270分。

  具体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等级和体育成绩要求如下:

  (1)省一级达标校和八县(市)一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3科成绩为不能有C等级(即AAA、AAB、ABB、BBB),且体育成绩B级(含B级,下同)以上。

  (2)八县(市)的省二级达标校思想品德、物理、化学3科成绩不能有2科及以上C等级(即一级达标校的四个等级组合和AAC、ABC、BBC)且体育成绩B级以上;福州市区省二级达标校思想品德、物理、化学3科等级要求与八县(市)省二级达标校一样,但体育成绩只要求达C及以上等级。

  (3)省三级达标校思想品德、物理、化学3科成绩不能有3科C等级(即一、二级达标校的七个等级组合和ACC、ACC、BCC),且体育为C等级以上。

  (4)“定向生”录取办法:在正常缴费统招生第一次第一志愿所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招“定向生”的达标学校以正常缴费生招生计划数的50%,根据2010年中考报名人数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语、数、英三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招满的剩余指标调整为正常缴费统招生指标,进行第二次录取。

  (5)普高各类达标校定向生、择校生录取对思想品德、物理、化学、体育4科成绩等级要求不变,只降低语文、数学、英语3科的总分。

  (6)普高体育传统校特长生录取:

  A.报考体育传统校特长生的条件是:在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的中学生各项比赛或县(市)区级以上运动会个人项目、集体项目前六名队员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B.市区及八县(市)的各类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一级达标校按市区、八县(市)各自普高第一条投档线降60分内录取,但不低于270分;二级达标校按市区、八县(市)各自普高第一条投档线降100分内录取,但不低于270分;三级达标校和一般普高学校最低投档线为270分。

  学校提供面试合格名单,按志愿在线上择优录取,投档录取的其他学科等级要求与一般普高投档录取条件一样。但报考体育专业的,体育成绩必须达B级以上。

  2、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投档录取办法: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学校考查成绩4科及以上合格;中考科目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七科不超过3个D等级。语、数、英三科总分按福州市区、八县(市)第一批划定的各自第一条投档线,在线上按志愿轮转投档,未满额的学校,逐10分降,按志愿一次性投档,但不低于最低投档线270分。

  (三)第二批:五年制高职

  1、一般五年制高职:根据学生的志愿按一般普通高中的条件要求择优录取。

  2、 五年制高职体育、艺术专业录取:必须专业考试合格,在最低文化录取控制线162分(以五年制高职最低控制线的60%确定)上,其他学科等级不要求,按学校提前公布的方案择优录取。

  (四)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含体育、艺术专业)投档录取办法

  1、一般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根据考生志愿和语文、数学、英语3科成绩在150分上从高到低依次投档。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降分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体育、艺术专业录取:必须专业考试合格,在最低文化录取控制线90分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同分投档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同分考生全部投档录取。

  2、五年制高职班(含师范类)同分考生投档办法:优先投政策规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在招生计划未完成情况下,依次按数、英总分、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投档。

  十、中招录取通知书加盖福州市中招办录取专用章后生效。

  十一、《二○一○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解释由福州市中招办负责。

福州市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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