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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那些事

2013-07-03 10:54:15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林 肖

  头发这东西真怪,任你怎么剪剃拔吹、蒸烫拉染,它们非但无碍,反倒源源不断地冒出,如新如故,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头发的最初形态应是纯乎自然的。原始人不论男女都披头散发,想来他们生存环境恶劣,不会有什么心思去搭理头发。后来人类文明发展,人们才意识到是该打理一下头发了,可是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古训所囿,头发不能随便剪断,于是把头发挽起来,插上簪,编成个髻,或顶在头上,或扣在脑后。从披头文身到挽起头发,当是文明的一大进步,这时如果还有披头散发的,大约是非常之人,要么困厄而披发佯狂,要么愤世而披发行吟,要么隐遁而披发入山,皆非常人所能相拟。

  高高的髻顶在头上,男的还要绑上头巾戴上帽子,尤其是士大夫,“峨冠博带”,来不得半点含糊。孔子的得意门生子路死于乱兵刀剑之下,死前还不忘把被砍断的帽带系好,并说“君子死,冠不免”。对于君子来说,死并不可怕,可怕的倒是斯文被辱仪风丧失,虽说有几分迂阔,但有时也让人肃然起敬。女人的髻花名目肯定繁多,不然中国文学里描写美人的诗文不会动不动就牵扯上头发。曹植写他心中的美人时就说:“云髻峨峨,修眉联娟。”古代女人想必以发髻高为美。《汉书·马廖传》里更说:“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一尺高的发髻堆在头上盘旋如云,会不会有点吓人且不说,至少说明古人的审美眼光迥异于今人。最常见的还是“云鬟雾鬓”之类修饰语。曾有陶慕宁著《青楼文学与中国文化》一书,将女人长长的秀发从唐朝一路拖到晚清:花映垂鬟转,香迎步履飞;口嗑樱桃破,鬟低翡翠垂;绿鬓云垂,旖旎腰肢细……长长的一串,非“鬟”即“鬓”。美人盘起的发髻再迷人,两鬓松松掉下的几绺乌云再撩人,早就沾染了千年的闺中香艳和才子笔墨,终究抵不过审美疲劳的暗中滋生。还是曹雪芹写睛雯头发用的“挽”字,形神毕现。抄检大观园风波时,睛雯“挽着头发闯进来”;宝玉的雀金裘被烧了个洞,她“挽了一挽头发”咬牙补了一宵。这匆匆的一挽,比起“云鬟雾鬓”来要风姿卓绝得多,曹雪芹不愧为写言情文学的高手。

  把头发与烦恼绾连起来说道,自古就有,像诗人发愁时便说:“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听了这话,和尚就要发笑,笑世人想不透看不穿,像他们那样斩去三千烦恼丝多好,图个内心清净,连洗头都省力。满清入关时,下剃头令,但奇怪的是,这种头剃得阴不阴阳不阳,还拖了条猪尾巴似的辫子叫外国人嘲笑了几百年。不过到了晚清,人们突然发现辫子也非绝无一用。冯骥才小说《神鞭》里的傻二,脑后一条辫子就练得神出鬼没,抽得洋人鬼哭狼嚎找不着北。头发战胜了刀枪,“豕尾”变成了国粹,这是国人万万没想到的,泱泱中华可炫可耀的资本何其多哉,难怪辜鸿铭老先生要晃着脑后的辫子说“这是我的护照”。辫子之可赞美真可谓彰然明矣。

  八十年代初,大陆沿海城市的街头开始出现“长发怪客”,盖因“披头士”之风东渐。彼时国人封闭已久,男女老少的发式都践行着“地方响应中央”的号召,头发长及耳根者常被视为异端,招来白眼,就连孩子们都会跟在长发男后面指指点点:“看,坏人。”及至九十年代摇滚乐盛行,校园里经常可见长发及肩的歌手,远看男女莫辨,近看仿佛丐帮弟子,经常闹出笑话。说起艺术家的怪发乱发,我等天生缺乏艺术细胞,不能领略其妙处。想来艺术家异于常人,其邋遢猥琐正好说明艺术才情的深不可测;至于名士之流怒发蓬松,招摇过市,那也是当地人文一大胜景,轻易抹杀不得。

  文明真是愈加灿烂了,当今男女头发争相引领风光,至少说明在物质丰盈的时代,人们很愿意把心思花在头发上。女人们在抛弃了“两条辫子”、“清汤挂面”和“鸡窝头”后,开始把头发染成金色栗色玫瑰红各种色彩,烫成洋人头发般的波浪起伏,甚至怪发莫名,风情堪称旖旎,让人产生置身外国街头的错觉。只可惜头发再洋气,黄皮肤黑眼睛却在滑稽地提示着这种土洋结合的行头只能骗骗别人,也骗骗自己。友人某君有个笑话;其妻体形肥大,某日新染了一头金发。某君夜半睡醒,骇然发现身边躺卧一“金毛狮王”,顿时惊出一身冷汗。此类笑话只助谈资,女人们不管这些,对她们来说,不吃饭是为了减肥,折腾头发那叫本能。男人们则相对简单,顶多就是学学心仪的明星发式。倒是足球场上怪发频现,如今球员们球技不见长进多少,整起头发来却挖空心思:爆炸头、莫希干头、鸡冠头、辫子头……叫人不知该看球还是看人。很怀念八十年代的绿茵场,那时的球员平头精神,光头耀眼,秃头可爱,长发潇潇洒洒,头发清爽,球也踢得清爽。

  传统的人终究还是传统,我们经受不了射在头顶的目光,只能老老实实地走传统路线。想我当学生时,头发野性勃发,又不爱理发,便容易搅成一团糟,个把月的时间蓄下来,脑后可以用橡皮筋扎一把了。如此“恶劣”的头发自然不入老师法眼,遇有常规检查,我总在被喝令理发之列。上大学后,心想是该弄个清楚点的发式了。可是对半开吧,感觉像汉奸;板寸吧,又好像悍匪,于是为保险起见,还是让头发以三七倒伏的姿态顺乎天命。按说这种分头剪起来是最省力的,可每次理发师都要抱怨绞薄我的头发就像掏鸟窝,完了还得问我:“你是左边分还是右边分?”

  折不折腾头发看来都是麻烦,而且步入不惑后,渐渐发现身边不少朋友头发已然稀疏,甚至牛山濯濯;而自己虽不必为此烦恼,却在担忧着头发经不住一小撮叛变分子的挑唆而渐成燎原之势。从杀一儆百到严防密控再到小范围追剿,其结果却是,无论政策再高压也无力进行集团式镇压了,于是只好放任自流。想想头发么,不过盖在头顶的一层毛,有能力作为的就让它们风姿招展,没能力的就只好消极努力着,不去生头发的气,不去惹头发的麻烦。有人费尽心神地搜寻生发剂,乃至植发种发;或者怕以皤皤白首见人而染成油亮黑头,以求自我麻醉,却不知容颜老去,皮肤皴皱,其状甚怪也。花开有花谢,树长有荣枯,头发亦自然一景,对不起旁人眼光时,就当自我欣赏树林之叶飞叶落,似乎倒也不坏,或当如孟德斯鸠所言,吾力之微正如帝力之大,无论怎么挣扎究竟有何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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