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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讨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2010-08-18 09:47:22

  学习讨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时间: 5月31日(星期一)下午3:00

  地点:市委第一会议室

  参加对象:市委学习中心组成员

  内容:传达落实中纪委、中组部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视频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中组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并完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自我测试题》。

  学习材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地方党委常委向全委会报告干部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自我测试题》。

  福州市委常委、福清市委书记陈大强在主持学习会议时强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要学好、用好、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林贤副书记认为四项监督制度是提高各级党委及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可信度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行职责,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聪认为四项监督制度针对性非常强、责任追究非常到位,对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他认为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要增强四种意识:一是制度意识;二是监督意识;三是检查意识;四是责任追究意识。

  与会人员也纷纷发言,结合工作实际谈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讨论,市委中心组成员对《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有了掌握和知晓,认为《四项监督制度》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陈大强书记指出,四个试行办法相互衔接配套,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陈大强书记要求,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把学习领会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干部的重点,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主体班次培训、开展专题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辅导讲座、沟通交流、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和办法,确保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要充分利用市属媒体,大力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内涵实质和重大举措,扩大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面,营造起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四项监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需要报告、评议、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事项都做了具体规定,各级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抓紧研究制定我市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办法,突出重点,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公平公正、科学管用的配套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健全完善制度,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引导广大干部把思想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把精力集中到推进发展上,进一步树立起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

  三要加强对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和执行好四项监督制度,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的权力,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和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系沟通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共同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强大合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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