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本埠消息 >> 正文

2022年企业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月底结束

2022-05-25 10:16:09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5月25日讯(记者 滕端钦)一年一度的医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近日,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印发《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及基金征缴稽核的通知》,今年的申报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31日。

据了解,《通知》对今年福州的医保缴费基数,如何申报调整,如何确定缴费基数等问题都做出具体要求。

参保单位在申报期内可通过网络申报和窗口申报2种方式完成申报。A、网络申报,参保单位于申报期内,通过E点通网上申报系统“业务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模块,直接修改上传月缴费基数。参保人数较多可以通过“批量缴费基数调整”功能,在导出模板中修改上传申报,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效。B、窗口申报,不具备网办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提交《参保单位工资、退休金变动申报汇总表》、《参保人员工资、退休金变动申报明细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窗口审核。鼓楼、台江、仓山、晋安辖区企业可就近向四城区医保窗口申报,各县(市)、马尾区、长乐区企业向属地县(市)区医保管理部窗口申报。

申报要求(一)参保单位应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缴费基数,并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二)参保单位性质、名称、法人代表、地址、联系电话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已发生变更的,应及时申报变更。(三)参保单位应对职工(含退休人员)参保情况认真核对,及时办理人员增减变动、到龄在职职工医保退休手续,做到应保尽保,依法保障职工权益。(四)参保单位职工(含退休人员)死亡后,参保单位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死亡停保手续。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