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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清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 年12 月15 日福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1-12-17 10:41:46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福清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会期三天。建议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福清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福清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清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福清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清市2022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福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福清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福清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福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推进龙江流域生态修复和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八)选举福清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福清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福清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福清市人民法院院长,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决定福清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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