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福清要闻 >> 正文

新厝镇峰头村民翁志丹获评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

2021-09-03 10:22:17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9月3日讯(记者 林秋明)9月1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的决定》,对26位福建省道德模范进行命名表彰。新厝镇峰头村民翁志丹榜上有名。

此次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开展。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层层评选推荐、评审会投票评议、媒体公示、省直有关部门审查把关等工作程序和环节,最终确定了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26名。

据了解,今年3月17日,翁志丹驾车载着母亲回家,途经新厝镇漆林村时,偶遇大火,他立即停车,主动投入救火,并不顾个人安危,3次入火场救人,尽管因救火而显得“灰头土脸”,但仍有不少村民认出了他,纷纷冲他竖起大拇指,称赞他是“烈火英雄”。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