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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廉租房及廉租房租赁补贴18日前可申请

2010-12-02 08:39:34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记者 陈贤清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2月2日讯(记者 陈贤清)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我市于11月25日至12月18日受理第二轮廉租房及廉租房租赁补贴申请。

  据了解,申请对象条件为:具有福清城区(七个街道)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含3年),并在福清工作、城区居住,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申请人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与申请人在同一个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申请人虽无住房,但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之一有住房的,该申请人不属无房户;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据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都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我市城区(七个街道)户籍的;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户公积金账户,但该帐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

  据介绍,经各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建设局调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由市建设局登记造册,按规定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报福清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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