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平安福清 >> 正文

福清通报3起惠民资金监管问题典型案例

2018-05-07 15:07:33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日报5月7日讯(记者 张铁国)日前,福清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惠民资金监管问题典型案例。

  南岭镇西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裕岳等4名村干部违规领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问题。南岭镇西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裕岳、马斜村村委会主任陈宝平、马斜村党支部委员魏礼顺、上岭村村委会主任卢贤态等4名干部在2009年至2017年期间,违规领取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77万元。在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宣传推广过程中,4人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到镇纪委交代问题。陈裕岳、陈宝平、魏礼顺、卢贤态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退还违规所得。

  东瀚镇东瀚村违规挪用生态林补偿金问题。2008年至2016年,东瀚镇东瀚村本应发放给村民生态林补偿金共计79.95万元,实际发放35.64万元,其余44.31万元被挪作该村清洁家园卫生费使用。东瀚村党支部书记林同喜、村委会主任林同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口镇梧屿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俞建育指使他人套取种粮补贴款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时任梧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俞建育指使村报账员俞乐(非纪检监察对象)共计套取种粮补贴款1.2万元,其中2917元用于购买村两委日常用品,剩余9083元由俞乐账外保管。此外,俞建育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俞建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俞乐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