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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换届通知要求——履行风气监督职责 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换届通知要求

2016-04-15 15:17:48

  福清侨乡报-福清新闻网4月15日讯 (记者:高晶晶 臧超)  我市镇领导班子换届在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要求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及行动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教育、及时查处问题、加强监督指导等方面,对换届风气监督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工作重点和纪律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我市换届环境风清气正,构建我市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通知要求,要落实换届风气监督的主体责任。各党委要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领导和统筹,扣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责任主体落实到位,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组织领导干部分类签订承诺书,所有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换届工作人员均要向组织作承诺,确保责任全覆盖。

  通知指出,要强化换届纪律学习教育。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要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把纪律和规矩教育贯穿换届全过程。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多渠道、多方式学好用好“一片一书”,严格落实“四必看”纪律要求,做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的人员必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确保“九严禁”纪律入脑入心。同时,市委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四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通知强调,要把好选人用人关。坚决落实“四个凡提必”要求,对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要“凡提必审”、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凡提必核”、对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要“凡提必听”,对反映有关问题的举报要“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要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使选人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通知明确,要坚持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用好查处问责这个武器,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露头就打、一查到底、问责到人。要采取“四个一”的方式,即建立一套快速查核机制、用好一个“12380”举报平台、强化一个“一案双查”方法、进行一批违反换届纪律案例通报,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要按照分类精准定向思路,踩节点、抓关键,跟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用好用活新老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把正面舆论宣传好,引导好。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专栏、专刊方式,广泛宣传换届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纪律规定,使宣传教育有阵地、营造氛围有实效。要建立健全舆情突发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元,实时监测、密切关注舆情动态。

  通知强调,各党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确保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进行。市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与推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协同推进,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努力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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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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