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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组织部面向全省选调生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

2010-05-19 09:18:43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记者 谢丹

昨日记者从福建省公务员局获悉,省委组织部面向市、县(区)委组织部的组工干部和全省党政类选调生,公开遴选10名工作人员到省委组织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

其中,包括省委组织部机关工作岗位7名、省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2名、省领导人才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工作岗位1名。有意向者可上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fjkl.gov.cn/)查询。报名者须在5月30日前将《报名表》寄送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

下一页附: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省委组织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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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省委组织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0-05-18

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省委组织部机关

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组工干部选拔机制,拓宽组织部门用人渠道,优化组工干部队伍结构,增强组工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县(区)委组织部的组工干部和全省党政类选调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省委组织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公开遴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审核、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注重从基层一线遴选干部,真正把党性强、作风正、品行好、能力强的同志选调充实到组织部门。

二、职位设置

此次遴选到省委组织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名,其中:

01职位:省委组织部机关工作岗位7名;

02职位:省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2名;

03职位:省领导人才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工作岗位1名。

三、参选条件

(一)参加01职位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热爱组织工作,积极进取,勤奋敬业;执行力较强,绩效优良;遵守组织纪律,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2、组工干部必须是在编在职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的干部(公务员),在基层工作满3年(计算时间截止20105月,下同);选调生必须是在2007年(含)以前(跨设区市异地安排的必须在200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党政类选调生。

3、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75531后出生,下同)以下的正科级及以下干部。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二)参加02职位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热爱组织工作,积极进取,勤奋敬业;执行力较强,绩效优良;遵守组织纪律,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2、组工干部必须是在编在职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的干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在基层工作满3年;选调生必须是在2007年(含)以前(跨设区市异地安排的必须在200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党政类选调生。

3、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含文秘)、教育技术学(含电化教育、教育传播学)、电视艺术创作(编导、摄影、摄像、动漫制作)等。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参加03职位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热爱组织工作,积极进取,勤奋敬业;执行力较强,绩效优良;遵守组织纪律,保守秘密,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2、组工干部必须是在编在职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的干部(含事业编制的干部),在基层工作满3年;选调生必须是在2007年(含)以前(跨设区市异地安排的必须在200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党政类选调生。

3、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所学专业为文史类专业(含经济、法律等)。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四、报名办法

(一)凡符合各职位参选条件的,由报名者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从福建人事人才网站(www.fjrs.gov.cn)下载),并张贴1寸彩色照片(另附11寸同底彩色照片用于制作准考证)。经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后,于530日前将《报名表》寄送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

(二)报名者在省直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在市、县(区)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及所在市、县(区)委组织部签署审核意见。

(三)资格审查和查询办法: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将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于610日前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站公布。

五、遴选的方法步骤

此次遴选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分类笔试:遴选到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分卷同时进行。

2、笔试内容:一是综合知识,二是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三是申论。笔试不指定统一的复习范围,不考客观题。主要测试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及运用。笔试满分为200分,其中综合知识50分,专业知识50分,申论100分。

3、笔试时间:初定20106月中旬,具体时间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站上公布,并通知参加考试人员。

4、查询结果: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结果于20106月底前通知其所在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届时参加考试人员可向所在的设区市委组织部党群科(处)、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查询本人的笔试结果。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按各职位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部机关岗位和直属事业岗位分别进行

3、面试时间:初定20107月上旬,具体时间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站公布。并分别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三)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计分。

(四)组织体检和差额考察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按各职位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的对象。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来要求。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负责组织。

(五)确定调入人选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结合有关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六)公示

拟调入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选在福建政务网和福建人事人才网站及人选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本通知由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1-87846826 87818170 (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2010年度公开遴选组工干部报名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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