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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三类被征地农民享受养老保障

2009-09-19 00:31:01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严顺龙 何华清

  记者日前从福清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动员部署大会获悉,福清将建立低标准、广覆盖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福清市符合保障范围约有130个村,涉及16个镇街34188户,总人口近13万人,其中50周岁以上的约有3.43万人。

  9月8日,福清市颁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三类农户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一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市政府累计征用耕地面积在70%及以上的农户;其次为土地由村(组)集体统一经营管理,被征用耕地面积累计占全村(组)耕地面积70%及以上的村所属农户;最后,重点项目建设所涉及到的填海,填海面积达90%及以上,且耕地被征后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1亩的农户,或重点项目征用耕地所涉及到的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农场。

  上述对象中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农村五保户不再纳入保障范围,已享受被征地农民过渡期生活补助的,仍执行过渡期补助,待期满后再纳入保障范围。

  据介绍,此次养老保险方式分养老补助与养老保障两种。(记者 严顺龙 通讯员 何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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