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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正式实施两天 闽多地逮到醉驾\"第一人\"

2011-05-03 11:47:50来源:东南网  作者:林小明 张伟 吴臻 等

赖某源在医院抽血检测酒精浓度,此过程被全程录像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3日讯(本网记者 林小明 张伟 吴臻 陈青松 通讯员 张金坛 文图)醉驾即是犯罪!从5月1日起,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将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最高可处6个月拘役。

即便是在如此高压的处罚下,酒后驾车、醉酒驾车行为依然屡禁不止。近两日,我省泉州、漳州、福州等地查获多名涉嫌醉酒驾驶者——5月1日,在泉州晋江,33岁的河南人訾某被测出血液内酒精含量达84.86mg/100ml,为晋江“醉驾入刑”后查获的第一人;5月2日,在漳州龙海,24岁的赖某源被测出血液内酒精含量达222.10mg/100ml,为漳州“醉驾入刑”后查获的第一人;5月2日,在福州仓山,24岁的小郑被测出血液内酒精含量达136.57mg/100ml,为福州“醉驾入刑”后查获的第一人。

据悉,他们都将被控“危险驾驶罪”,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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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第1例:醉驾肇事 找来朋友“顶包”

现场

昨日凌晨3点,龙海市榜山镇普边路段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车牌号为闽DCT988的小汽车撞倒一根路灯、两棵绿化树,冲出绿化带后侧翻。事故发生后,涉嫌醉驾的24岁车主赖某源找来朋友赖某平顶包,两人均被龙海警方刑事拘留,赖某源成为漳州“醉驾入刑”后的第一人。

肇事后拉朋友顶包

凌晨3点,龙海市榜山镇普边路段传来一阵急促的“砰砰”声,一辆车牌号为闽DCT988的白色小汽车冲进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的隔离绿化带,撞倒一根路灯、两棵绿化树后冲出绿化带,在非机动车道摩擦滑行近50米后侧翻在地。之后,车主赖某源从驾驶室副座爬出,并拨通了朋友赖某平的电话,叫其过来帮忙。

当日清晨5点05分,龙海交警大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交警到达现场后,已经从平和赶到龙海的赖某平谎称肇事车发生事故时是他驾驶的,而赖某源是该车乘员。但民警很快发现赖某平全身干干净净,没有丝毫受伤迹象,而赖某源则有多处皮外伤,并且衣服凌乱。随后,民警将二人带到龙海中医院抽血检测。

经检测,赖某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222.10mg/100ml,赖某平则显示正常。民警遂将二人带回大队分开进一步调查,经分析比对,二人对车祸的描述细节有诸多出入。最后,二人不得不承认赖某源才是小汽车的驾驶员,而且醉驾肇事。

称不知酒后不能开车

因分别涉嫌危险驾驶罪、包庇罪,赖某源和赖某平昨天被龙海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从漳州交警部门获悉,赖某源成为漳州“醉驾入刑”的第一人,接下来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就喝了4瓶啤酒。”记者昨天下午见到赖某源时他已经清醒。赖某源称当时在厦门喝了点酒,然后开车沿省道西港线由漳州往石码方向行驶,到龙海市榜山镇普边路段时出现了意外,“前面有一个骑摩托车的突然窜道,我怕撞上去,就猛打方向盘躲避,结果就冲到绿化带了。”

对于自己为什么没有紧急刹车,反而冲了那么远,赖某源说自己也记不清了,“可能当时有点醉意,头脑不清楚。”

当记者问及是否知道酒后不能开车,赖某源回答“我不清楚啊”。对于自己叫朋友来顶包,赖某源说因为自己怕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还怕交警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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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1例:“我只碰倒一个箱子,干吗抓我?”

昨晨,福州平潭小伙小郑跟朋友喝完酒,开车回家,不小心撞倒了一个配电箱。他成为“醉驾入刑”后福州首例醉驾者。警方对其做了抽血检测,发现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36.57mg/100ml,远远高出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撞坏小区配电箱

昨日早上6时许,一声巨响打破了福州仓山中天金海岸小区的宁静,小区的保安跑出来查看,一辆车牌号为闽AFT118的皮卡车一头栽在路边,配电箱也被撞倒了。

“当时司机还在不停地轰油门,可能想跑。”保安告诉记者,皮卡车的底盘卡在绿化带的石墩上,前轮爆胎了,后轮在不停地空转,怎么也开不起来。保安见状马上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远远地就闻到驾驶员一身酒气。这时,大家才意识到,这个司机可能是醉驾。果然,经检测,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36.57mg/100ml。到了仓山交巡警大队,司机这才交代,自己姓郑,今年24岁,就住在中天金海岸小区。“我当时睡着了,不知道谁开车。”小郑起初还想抵赖,在警方出示了目击者证词后,他才承认。5月1日晚上,他跟朋友先在一家音乐会所K歌,后来又去大排档吃夜宵,一直到昨天凌晨4点,朋友才把他送到中天金海岸小区附近的停车场。他取了自己停在那的皮卡,准备开回小区。距离小区不到100米,小郑想把车停在路边,估计是醉后把刹车当成油门,皮卡一下子撞倒路边的配电箱。

让民警哭笑不得的是,小郑对“醉驾入刑”新规一无所知,还跟民警抱怨:“这事有那么严重吗?又不是撞到人,就碰倒了一个箱子,我赔还不行吗?”

3天内可提出复议

昨天下午2点,小郑终于酒醒了。民警给他出示了《鉴定结论送达及告知书》,上面提到“如果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书面申请。”然后,在朋友担保下,小郑先回家了。

“如果三日内,他没有异议,那我们就正式以刑事案件立案。”仓山警方称,外界也许会顾虑,如果人跑了怎么办。为此,警方登记了小郑的身份证和指纹等信息,如果三日后他不到案,那么警方将口头传唤,或者拘传,甚至上网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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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查获3例:醉驾摩托车 照抓不误

訾某在接受酒精测试仪检测

5月1日,33岁的河南人訾某在饮酒后骑摩托车载着妻子回家,与另外一辆摩托车刮擦后起争执。在群众报警后,訾某被晋江交警测出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84.86mg/100ml,成为晋江“醉驾入刑”后查获的第一人。另外两起醉驾也是因为摩托车刮擦事故而被查获的。

“这里有人打架,你们赶紧过来处理一下。”“五一”当天下午3时许,有群众报警,有人在晋江陈埭鹏青路岸兜村路段打架。晋江陈埭派出所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处理。到了现场,这才知道,原来双方是因摩托车刮擦引发矛盾,继而扭打起来。警情随即转到晋江交警。

经调查,原来当天中午,訾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妻子到晋江陈埭表弟贾某家做客。表弟准备大餐,热情款待,表弟的岳父、朋友等多人一起陪伴吃饭、喝酒。一直喝到下午2时许,双方这才尽兴离席。

随后等妻子买完衣服,訾某就驾驶摩托车载妻子准备回晋江梅岭街道的租房。岂料,在鹏青路岸兜村路段,跟另外一辆摩托车发生刮擦。双方互不相让,推搡、打骂起来。围观群众渐多,有人担心事态会扩大,赶紧拨打电话报警。

交警现场发现,訾某驾驶的摩托车没有车牌照,而且訾某浑身酒气,身体摇摇晃晃,显然喝酒过量,随即将其带回处理。经过酒精检测仪吹气测试,訾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超过了醉酒标准。随后,訾某被送到医院醒酒。

昨天上午,司法鉴定所的检测结果显示,訾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84.86mg/100ml,超过了醉酒驾车的标准。

此外,“五一”当天,晋江池店交警中队还接到两起群众报警,均是摩托车刮擦引发矛盾,警方查获两名醉酒驾车者。

交警介绍说,自5月1日起,不管是否造成交通事故,只要存在醉酒驾驶行为便可认定为犯罪。这也意味着,醉酒驾驶一旦被查获,醉驾者即为“犯罪嫌疑人”,在立案侦查后将被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再由法院作出量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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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

交警如何执法?血样备份封存

以福州仓山查处的这起醉驾为例,交警赶到现场后,拍照取证并走访目击者做了笔录,然后把醉驾嫌疑人送到医院抽血,再将血样送到有鉴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血样检测。如果检测结果显示是醉酒状态,那么嫌疑人将被刑事拘留,接受下一步调查处理。

记者了解到,为保证程序公正,警方特地要求此次车祸中的醉驾嫌疑人小郑抽了两管血:一管用于鉴定,另一管在醉驾嫌疑人的见证下,封存在警方处。“因为当事人可能会提出复议,质疑我们的检测结果,要求自己找机构鉴定,那么就必须准备一份血清供他复议时用。”

据了解,此前醉酒驾车是行政处罚,依照酒精测试仪查出的结果即可进行处罚。但醉驾入刑后,为确保取证的准确性,醉驾一律需要抽血进行取证,对于醉酒状态严重不配合交警的,要强制抽血取证。

全程录像固定证据

据交警部门人士介绍,由于醉驾入刑涉及证据的提取,交警在查处酒驾的过程中,都会配备数码录音录像设备,对执法取证活动进行全程录像,固定查处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并可供当事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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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新法这样规定

5月1日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暂扣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醉酒驾驶员将面临拘役的刑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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