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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高招录取照顾政策出台 奥赛照顾政策仍在

今秋起的高一新生照顾政策有两项调整

2011-04-25 09:33:50来源:东南快报
  东南快报讯(记者 齐榕 实习生 李铃俊)记者昨日从省高招办获悉,备受考生关注的我省今年高招录取照顾政策已经得到教育部的批复。省高招办表示,为了保持招生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项目及分值均维持不变。不过,接下来则还会有一些调整。

  具体的调整有两项,一是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高考加分项目;二是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这两项照顾政策调整适用的对象为从2011年秋季开始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也就是说2010年及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其中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部分科技类竞赛高考加分项目调整的内容有三类,分别为:

  A 在高中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 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B 在高中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C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照顾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报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另一项关于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的调整内容为: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5分向高校投档。申请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资格的学生,须向省教育厅提供其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育特长情况说明与推荐材料(相关信息应提前在所在中学公示),以及所获运动员等级证书及相关参赛证明材料(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集体项目运动员还须提供上场时间证明等)。省教育厅将会同省体育局对申请高考加分的考生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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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的我省高招照顾政策


  同时,我省今年的照顾政策分两类,一类是适用于全部院校的,一类是适用于在闽高校的。具体为:

  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顾政策

  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顾政策,共有四大方面。

  第一方面优先录取,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方面享受加5分的照顾,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第三方面享受加10分的照顾,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含金门、马祖)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第四方面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其录取工作安排在征求志愿时进行,如线上生源不足,可按以下分数照顾: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

  适用于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共有三个方面。

  一是享受加5分的照顾,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者。

  二是享受加10分的照顾,福建省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三是享受一定的加分照顾,平行志愿填报在闽高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含征求志愿投档录取)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在闽高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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