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新闻 >> 正文

闽今年选调应届大学生350名 一律安排到基层工作

2011-02-12 09:13:07来源:福州新闻网

记者11日从省公务员局获悉,我省今年计划选调2011年应届优秀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350名(其中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15名)到基层工作。报名时间截至20日。

350名优秀大学生中,党政类20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45名),法院类7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5名),检察院类7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5名)。博士毕业的研究生根据省直机关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实际需求选调,名额不限。

选调范围包括:省外重点大学(列入211工程的高校)、法律专业院校(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福建生源全日制2011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省内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莆田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武夷学院全日制2011届优秀大学本科毕业生;省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2011届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

报名的毕业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予考试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5年1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毕业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毕业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统一笔试,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法择优录用。中共党员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的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20日前,符合条件者可登录选调生报名系统( http://xds.fjrclh.com)报名。3月20日下午在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进行选调生资格考试,考试内容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为主,不指定复习教材。

据悉,今年选调生原则上充实到基层。本科生按生源地一律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机关或县以下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硕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县(市、区)党政机关或设区市的法院、检察院工作,鉴于厦门市、莆田市、龙岩市、宁德市的县(市、区)级党政机关都已超编,分配该4个地方的党政类硕士研究生必须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机关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省和设区市级机关工作。

选调生选派到基层工作后,实行最低服务期制,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委托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与选调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在其所派遣的基层单位服务2年以上,在其所在设区市范围内服务至少3年(含试用期)。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生源志愿到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工作的,服务期为4年(含试用期)。

此外,凡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的人选可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对进入考核未被录取为选调生的,如本人愿意调剂为大学生村官,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福州日报记者 祝健)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