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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划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区域

2020-01-07 09:31:21来源:福清新闻网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月7日讯(记者:林秋明)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了高峰期。记者日前获悉,今年,我市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有明确的规定。

据了解,我市禁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建筑群保护范围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桥、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及地下通道;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风景名胜区和林地、公共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涉及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南岭镇马斜村、梨洞村和城头镇南冲村;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市中心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东至瑞亭街—瑞云塔一线;南至龙江北岸一线;西至福塘路及清昌大道(至霞盛)两侧;北至清荣大道—玉屏山—教育路—龙山一线。限制区域在农历腊月二十九日至正月二十九日允许燃放,其他时间不得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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