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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基金会施援刑事案被害人获救助

2019-11-12 12:11:20来源:福清新闻网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1月12日讯(记者:卢贤明)11月11日,东瀚镇大坵村村民林绍和获得福清市榕代司法救助基金会1万元救助款。这是该基金会成立一个月来救助的第6位刑事案件被害人。

  据悉,2015年11月7日,林绍和因土地问题与邻居林某某发生争执,造成右手受伤及左肋骨骨折。经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并构成九级伤残。按照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某应赔偿林绍和80408.91元,但林某某在赔付了1万元之后便无力偿还剩下的7万余元赔偿款。

  林绍和的妻子是个没有劳动能力的盲人,儿子工资微薄,受伤后日子越过越苦,生活陷入困局。于是,林绍和带着一丝希望从东瀚镇赶到福清,找到榕代司法救助基金会,获得了1万元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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