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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微权力” 惩治“微腐败”

福清市纪委、监察局实施“清风护航工程”

2017-12-11 15:13:25来源:福清新闻网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12月11日讯(记者:林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苍蝇’感受更为真切。”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郑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微腐败”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建设富庶、文明、开放、和谐、美丽的“大福清”,需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能让“乱飞的苍蝇”成为阻碍福清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今年以来,市纪委紧紧围绕市委“党建引领、多维治理”行动,立足职责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大力实施“清风护航工程”,着力规范基层“微权力”、惩治“微腐败”。

  “我市‘微腐败’有哪些特征,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微腐败’现象?”面对记者的提问,郑云表示,从近年来查办的基层案件来看,我市基层“微腐败”问题呈现出“小”“多”“近”三个显著特征,如办事碰“软钉子”、“小鬼难缠”等问题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基层工作人员“法不责微”的心态在作祟,认为少拿点、少收点算不上贪腐,也不易被发现,久而久之成为习惯,不知不觉深陷贪腐漩涡不能自拔。

  “今年市纪委查办了一位科局领导,他在忏悔录中写道,‘如果刚开始时,我能管住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的小问题,守住底线,就不会被温水煮青蛙,坠入腐败的深渊’。这些活生生的案例为大家敲响了警钟。”郑云说。

  对于如何规范“微权力”,郑云说,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市委点题,一方面在全市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行动,致力于加速项目推进、提升服务效能,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另一方面积极运用“1+X”督查机制,由市纪委组成督查组,开展常态化专项督查,对“小鬼病”坚持“零容忍”,严查快处,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力。

  此外,市纪委监察局还要求所有惠民资金要“晒”在阳光下,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开展了惠民资金督查专项行动;构建农村权力监督长效机制,开展微信公开村务信息(试点)专项行动,倒逼村“两委”进一步规范用权。同时,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巡察行动,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以及违反“六项纪律”等问题;探索开展信访件办理全过程公开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带信下访”,试行办信审慎公开,从源头上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上访的发生;发挥廉政文化的引领和教化作用,深入实施廉政文化铺面行动,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

  目前,市纪委广泛发动群众登陆福州惠民资金网,进行查询比对,保障我市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巩固脱贫成果。目前,全市已有89个村居开展村务公开试点工作,群众了解村务、监督村务,也支持村务工作;2016年11月至今,全市共开展四轮9批次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348个,立行立改5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巡察利剑的作用日益突显。

  下一步,市纪委将通过强化政治担当,立足基层实际,构建起市委、市政府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基层“微腐败”治理工作机制;强化“两个责任”,始终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考核、通报、换届等举措倒逼各级党委、纪委落实对“小微权力”的监管职责;强化“三个监督”,以组建监察委为契机,将推进派驻、巡察、监察“三个监督”全覆盖作为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监督和“微腐败”治理的重要举措,着力斩断“小微权力”的腐败链条,提升监督实效;强化标本兼治,落实源头治理,加强执纪审查、监督巡察成果转化,推动建章立制,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打通“微循环”,进而实现基层“微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郑云表示,每一位干部既是“微权力”的执行者,也“微腐败”的受害者,还是“微治理”的参与者,“微腐败”需要常抓不懈,“微治理”需要协同发力。只要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拿出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雷厉风行的干劲,坚决把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一定能打赢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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