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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催回十年欠款

2010-03-09 08:36:57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卢贤明 通讯员 陈莉 而明

  日前,福清法院海口法庭以执行和解的方式妥善解决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八十高龄的林老太当场领到3万元首付款,拖了七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得以顺利解决。

  2001年8月27日,陈越(化名)先后向林老太借款共计7.92万元。期满后林老太催讨欠款未果,遂于2003年2月20日将对方告上法庭。之后,法院缺席判决被告陈越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7.92万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陈越长期外出,林老太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干警一直无法联系上陈某,而且也未发现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案件无法执结。

  当时申请执行人林老太已经73岁,行动不便,迫切希望能早日收回欠款。法庭工作人员坚持定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展开调查,2008年6月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在银行有存款,当即冻结、扣划该帐户内的存款5060.71元。然而被执行人仍没有反应,法庭便制作了执行悬赏公告,承诺举报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的将给予奖励,并多次下乡联系被执行人亲属,告知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

  在法庭的不懈努力下,2010年2月,被执行人陈越回到福清,与林老太的委托代理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被执行人陈越再偿还人民币7.5万元了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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