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精彩福清 >> 福清人文 >> 正文

“王灯笼”——融籍廉官名宦王克复

2016-08-31 11:12:19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王其桃)  说起明代福清名人,大家往往首屈一指提起叶向高,难怪:内阁首辅、三朝阁老,如雷贯耳!其实,除了叶向高外,明朝还有大家不熟悉的融籍士人王克复,时人给他的雅号为“王灯笼”,也是一位清正廉慎、勤于政务、精于法律、明察善断、政绩显著的名宦。

  王克复,字师仁,城头镇峰前村人。他自小聪颖好学,“每岁季考累占经魁”。明天顺元年(1457年),他进京考试金榜题名,高中进士。后历任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屡奉命审大案,很有名声。后又升任江西左参政,湖广按察使,江西左布政使,转南京吏部右侍郎后告老退休。

  王克复在仕宦途中之所以能一帆风顺,前后十三次升迁,不是靠阿谀奉承、买官卖官,而是凭借自身为官清正、廉政勤政创造的业绩。在他任职刑部期间,“奏下有事端,纷错难处者,每请商榷。公据法原情斟酌重轻,解析明白,罔不服之。”“历官刑曹郎署十余年,精审法条、廉公善断、凡囚经其讯鞫者,举无寃声。”

  他的同僚都称赞他的人品、官品和政绩。在清·顺治七年编修的《峰前王氏族谱》中有这方面的记载,这里举几个例子。如时任广东按察使黄漙在王克复升任江西布政使时的赠言写道“吾党之士爱民者皆为之喜”、“为刑部主事升至郎中有廉慎之声,继则升江西右参政,其文章事业显著,中外卓然,为一代名臣”;时任翰林院编修张元祯在王克复江西布政使任期届满时赠言称赞:“为人非吾侪所及。公高于识见、炼于事务;行己莅政,公勤并著,威惠并隆……宽有制不纵,和有节不流”;时任南京礼部右侍郎对王克复从南京吏部右侍郎任上告老返乡十分惋惜,他在临别赠言中说:“南京省台衙门,皆以公老成干济可大用,于义未可去;过化地方百姓皆仰公如父母,惠泽未终,遮道而欲留之。奉命即行是日,冠盖送者填街,供帐饯于河涘,民吏送者箫鼓盈耳、彩旗蔽日。有泣下攀舆者,有能诗赋赠者,公以为荣,人为之惜。”

  如果说这些官宦同僚,是他的世交好友,也许有溢美之词。但依常理推测,他们一般不会指黑为白,胡说八道。何况,这些评价与史志典籍记载相一致,可以互相印证。

  今天我们在《福州府志》、《江西通志》以及《福清县志》等史志典籍中都可以查到王克复的资料介绍。在清·乾隆年间编修的《福清县志》说王克复“为人质厚温和,寡言笑,不以声气加人,确然持正。”对他在不同部门和职位的工作,都给予积极评价:“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中,明熟法律,屡奉命按大狱有声;迁江西参政、湖广按察使,振肃风纪,不阿权贵;升江西布政使,时中贵尚铭怙势黷货,克复朝觐独正词不与,由是名益重;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南畿,兼督漕运,总揽纲维,称得大体。”《福州府志》对王克复勤政、认真办案说得更直白:“江西俗喜讼,案牒山积,克复判决,竟日庭无留滞。时谓之“王一火”,又谓“王隔壁”,言其明察详审也。”于是“吏民素闻王刑部名,自不敢欺。”《江西通志》卷之三“名宦录”也记载王克复为官清正廉明、办案认真负责的事迹。说他“累官至江西布政使,行部风采凛然。讼牒山积,不移时决之,无不曲当。尝曰人每厌江西繁讼,若克复者,宜须车子载来……人目之为‘王隔壁’,又曰‘王灯笼’,喻其明察详审也。”

  这些史志典籍记载是后人对王克复事迹的肯定,应该是较为理性客观。因此可以确定,王克复为官的生前与身后,都得到人们的肯定和赞美。“王灯笼”的雅号就是他一代廉官名宦的最好评价。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