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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福清文史资料》

2014-05-05 09:59:14来源:福清新闻网  作者:陈仁杰 严宝茂

  由市政协编辑的《福清文史资料》(第三十二辑),已经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稿。随后,有不少读者来电咨询如何写文史资料相关内容。为了帮助更多的“三亲”亲历者写好文史资料,市政协文史委有关人士特意摘写本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启迪与帮助。

  一

  政协文史资料不是写史、也不是编著史书,它不同于写党史、国史、军史、地方志。简而言之,文史资料不是对整个或某一阶段历史进程的全方位记述和全局性评价,也不是代表任何组织或某个单位集体的观点,而是作者对亲身经历的、或亲自所闻所见事件的记述。它是作者站在不同的角度,对某些历史事件的一个具体片段、一个具体过程的表述。

  这种文史资料,可以为有关方面或历史学家更为客观、更为真实地写史,提供重要的、可资参考的第一手资料。政协文史资料的特殊作用在于,它虽不是研究和编纂历史,但它可以“匡史书之误,补档案之缺,辅史学之证”,为历史研究、历史教学、文艺创作提供素材。

  《福清文史资料》的作者,其中既有地方重大决策的参与者、重要事件的经历者,也有各行各业的人物,他们亲历、亲见、亲闻的第一手资料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是极其宝贵财富。一句话,它几乎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和界别,而不是仅仅反映哪一个阶层或界别的观点;它亦官亦民,汇聚了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看法。它的生命力在于一个“亲”字。因而,“三亲”是政协文史资料写作的首要要求。

  那么,什么是“三亲”呢?“三亲”就是亲历、亲见、亲闻。 “三亲”是指撰稿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亲历、亲见、亲闻的东西,而不是文献资料的翻版或组合。“三亲”资料的可贵在于,它所提供的东西,往往是别人难以知道的背景和细节,有较大的权威性,有的资料甚至可以视为某一领域的有代表性的珍品。这是政协文史资料的独特个性和生命力所在。离开了“三亲”,政协文史资料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和意义。

  “三亲”作品除了史料性外,要有可读性,不但要原原本本地把历史事件的真相交待清楚,而且要有人物的活动,有故事、有情节、有思想、感情、性格及其言谈笑貌,读则有趣。但绝不可搞虚构,搞演义,不能以牺牲真实性来换取可读性。

  二

  《福清文史资料》与党史、地方志书及档案资料等有所区别,它是当代人写当代事,有鲜明的时间性,重心是写当代事。对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记述,是历史当事人、见证人和知情人亲历、亲见、亲闻的资料,写作时,必须以第一人称撰写或口述。

  由于是当代人写当代事,许多当事人对于文献史料所记载的事件和人物有更深一层的了解,有的还是内幕的知情人,因而他们的回忆有翔实、具体、生动的特色,不仅具有可读性,还更真实、可信。这对文献史料,可以起到补充、深化和印证作用,有的甚至可以匡文献史料之谬误,无论是撰写或口述,写作时都要忠于历史,以真实取胜。

  《福清文史资料》是一种多领域、多种类的综合性史料,它的撰稿范围很广,除党史之外凡近现代福清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乃至三教九流等各方面的史料,都属于它征编的范围。这就为作者提供了极其广阔的写作素材,但不论选取哪个方面的素材,不要求面面俱到。它的写法一是以叙述、记叙文为主,而不是公文体;二是以第一人称撰写或口述的资料为主,而不是第三人称;三是内容写经历,写过程,写细节,写故事,写事例,而不是简单的经验总结、综合数字和结论;四是以事实说话,不歌颂,不评论;五是既可写事也可写人。

  三

  撰写文史资料要讲究“三要、四不”原则。即撰写史料要真实、要具体、要秉笔直书,做到不拘观点、不拘体裁、不拘长短、不加任何评论。要忠于史实,坚持功过是非分明,做到客观公正,对历史事件和人物有这样那样的看法都可以,只要忠于自己的亲身经历,一是一,二是二,不夸大,不缩小,不溢美,不贬损,让史实说话,有多少功就讲多少功,有多少过就讲多少过;一段时间有功就讲有功,一段时间有过就讲有过。对反面人物也要实事求是地写,不抹杀他们在历史上曾经起过的某些积极作用,更不能把这些作用都要当作伪装,一律加以推倒。

  文史资料稿件要求以记录性图片和叙述性、回忆性、描写性文章为主,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展现改革开放以来福清的政治、经济、城乡建设、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医疗卫生体育以及社会事业等方面的突出业绩、主要事件、代表人物、典型事迹。记述史实要以反映重大事件过程为主,能真实地再现历史事件的具体场景,历史人物的真实言论、行为、精神气质。可写洋洋万言,也可写千字文,不强求系统、完整,知一段写一段,知一件事写一件事,写一个片段的资料也可以。

  但不管是哪个方面的体裁,都离不开以下几点:一是记述本人亲身经历、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回忆录;二是向历史见证人、亲身经历者调查访问的记录;三是个人或集体通过向历史见证人、亲身经历者调查访问整理的对某一人物或事件比较完整的资料;四是收集有史料价值的函电、日记和图书、影像资料等。文史稿件中的人物、事件、时间、地点一定要具体。所有稿件,均应标明其来历。

  “三亲”史料具有紧迫性。它的紧迫性就在于:第一,“三亲”史料不能隔代相求,必须在历史人物在世时抓紧征集,加紧“抢救”。第二,历史人物不可复制,一旦失去就不能再生。历史证明,许多宝贵的史料抢一抢就能留存下来,拖一拖就会永远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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