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促进全省学校“温暖集体行动”深入实施、落地见效,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遴选一批“温暖集体行动”试点单位的通知》,拟遴选确定一批“温暖集体行动”试点县(市、区)和学校。试点周期为2025年9月—2027年9月。
通知要求,要紧紧围绕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以构建“温暖校园”“温暖集体”和促进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才为目标,坚持以理论创新为先导,以点面驱动为抓手,以解决问题为牵引,遴选部分地方和学校建设一批“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引领带动各地各校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一套学段衔接的创新理论、一批可学可鉴的实践案例、一批成效显著的特色做法。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对照申报条件,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各地教育局推荐不超过3个县(市、区)和6所中小学,其中,小学、初中、高中各2所(省属中职、中小学直接报送)。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基础自主申报。各地要对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于2025年8月30日之前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
通知还发布了“温暖集体行动”试点单位任务清单,包括充分发挥组织功能、增强文化浸润作用、强化师生互动联结、激发仪式教育力量、培育推广集体项目、开展精准纾困扶志、增强情绪感知疏导、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等8项任务。试点地区应在建设周期内完成所有任务,其中第一年选择不少于6个任务进行集中攻坚;试点学校应在建设周期内完成不少于6个任务,其中第一年选择不少于3个任务进行重点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