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讯7月23日(记者:滕端钦 通讯员 林贵姐)7月20日,高山镇开展《兵役法》宣传活动,动员适龄青年参军入伍。
“服兵役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按照县级兵役机关安排,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兵役登记……”当天,工作人员向适龄青年介绍我国《兵役法》,并对现役士兵待遇和退伍安置等进行详细解读,鼓励适龄青年踊跃参军,激发他们参军入伍、报效祖国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