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12月19日讯(记者 夏巧鸿)12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存枫主持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大军、蔡和斌、陈嘉、吴章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市领导严凯、林鹤志,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以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等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授予丁肖立等10人“福清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表决通过了《福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丁肖立等10人“福清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福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设福清市珠山郊野公园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福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设福清市珠山郊野公园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通过了《福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听取了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及有关人员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等草案,以及《福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书面听取了“两违”治理、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中医药法执法检查、2023年上半年计划及预算执行等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等报告。
会议还审议和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