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7月8日讯 记者日前从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缓解小微企业用人压力,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小微型企业招用特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即可申领社保补贴。
此次社保补贴的申领对象为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型企业与上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便可在相应期限内获得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补贴标准按企业为相关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确定,需注意的是,补贴不涵盖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在申请流程方面,小型微型企业需按季申报,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二个月内,向营业执照住所地的县(市)区就业中心申请上一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时,企业需提供《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小微企业相关认定材料复印件(可由企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截图打印);若为上一季度新增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需额外提供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复印件。
申请渠道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等网上申报端口进行相应类型申报;线下,申领对象可前往福清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人路11号台商会馆十四层办事大厅),联系电话:85268207。
此次社保补贴政策的推出,既为小微企业减轻了用人成本,也为高校毕业生拓宽了就业渠道,有望实现企业与毕业生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