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讯8月21日(记者:高晶晶 实习生 陈岚)8月19日,市纪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了福建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四下基层”“四个万家”深化“四访”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罗明炜参加会议。
会议对《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四下基层”“四个万家”深化“四访”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点进行强调,并根据《实施意见》中推进开门接访标准化、全员接访规范化、带信下访制度化、入户走访常态化进行部署。会议还对本委制定的“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说明。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中的要求,把深化“四访”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根据我市“四访”活动实施细则,抓紧抓实抓到位。在开门接访的过程中,要规范来访接待场所建设,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深入了解社情民意,让群众门好进、面好见、话好说、事好办;在全员接访的过程中,要完善接访工作流程,增强干部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倾听群众心声、维护群众利益;在带信下访的过程中,要规范实地下访工作流程,主动靠前服务,有效整改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中的差距短板,精准化解人民群众反映的难题积案;在入户走访的过程中,要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理念,常态化入户走访,延伸监督触角到基层一线,从源头化解矛盾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会议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有效解决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有力推动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