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12月24日讯(记者 滕端钦)记者获悉,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保障市民能在新的一年里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应于本月底前足额缴纳2021年度医疗保险费。
据悉,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1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20元。参保年度内,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将按政策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现在,参保缴费进入倒计时阶段,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下载闽税通APP、云闪付APP、“e福州”APP,或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通过二维码扫码支付完成缴费;持相应的银行卡到普惠金融服务点,进行刷卡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此外,福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持社保卡,在福州市定点零售药店,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为亲属的城乡居民医保续缴保费(新生儿缴费业务除外)。
未在规定参保缴费期限(即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除外),允许其参保缴费,但设有6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在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费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310元;2021年7月1日之后补缴费人员,参保人应缴金额为9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