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3月15日讯(记者 林明)3月10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与福清市人民法院签订《友好法院合作框架协议书》,明确了双方互访交流、人才培养、司法协助、学术交流、信息共享、对口联络、人才培养等7个方面的机制。
座谈会上,双方各自介绍了法院建设发展情况,并就司法改革、审判执行、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了交流。据悉,今后,两地法院将在人才培养、技术合作等方面加强沟通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当天,头屯河区法院一行还参观了我市法院一站式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诉非联动中心、远程视频数字化法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展厅、党建文化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