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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实施

2025-05-28 16:02:56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滕端钦

福清新闻网5月28日讯 记者获悉,日前,我省工伤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面实施,工伤职工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这将为因工作受伤的参保职工提供“一站式”结算便利,有效解决异地就医垫资跑腿难题。

据了解,我省将分三阶段实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跨省结算全覆盖:2025年底前:福州、厦门、泉州、龙岩4个设区市30%以上三级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开通跨省直接结算,其余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至少1家协议医疗机构纳入结算范围;2026年底前:福厦泉龙4市50%、其他地区30%以上三级协议医疗机构支持直接结算,同时全省50%以上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实现跨省结算;“十五五”末:原则上实现全部三级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

政策明确两类工伤职工可申请跨省直接结算:参保在省外居住或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参保地异地就医规定的人员;因参保地医疗资源限制,经转诊转院到省外就医的人员。直接结算范围包括无第三方责任的住院工伤医疗费、住院康复费和辅助器具配置费。其中:住院医疗及康复费用执行就医地工伤保险目录标准;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执行参保地目录标准。需注意的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异地转诊交通食宿费仍按参保地政策单独报销,不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工伤职工需在跨省就医前通过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线上渠道,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备案有效期内可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就医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上述线上渠道实时查询,确保参保人清晰掌握可用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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