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5月22日讯 为实现家事少年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家事少年审判专业化水平,5月15日,市法院举行“合适成年人”聘任仪式。
据悉,“合适成年人”是指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当法定代理人无法或不愿到场时,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由司法机关为其挑选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人,作为其“临时家长”,行使刑事诉讼中的相关权利。
当天,该院相关负责人宣读了“合适成年人”聘任决定,并为10名“合适成年人”颁发聘书。随后,组织“合适成年人”实地察看了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非联动中心、远程视频法庭、特邀调解员工作室和“圆桌法庭”“茉莉姐姐”家庭教育中心,以及家事辅导调解中心等场所,深入了解家事少年审判、审判延伸、家事调解、心理干预、未成年人帮教等情况。
在座谈会上,市法院家事少年庭通报了2024年以来该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并邀请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翁美香,对“合适成年人”进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