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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妇女儿童生活更美好

我市全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迈上新台阶

2024-07-18 10:15:41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谢雄 陈生

校园里,传来孩子们的琅琅读书声;医院里,配备着先进的妇幼保健设施;各行各业,女能人们撑起“半边天”;参政议政,巾帼不让须眉……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创新实践,真抓实干,全面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全市妇女儿童事业迈上新台阶,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日俱增。

党政重视 强化保障

福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始终坚持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审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有关问题。不断强化财政经费保障,逐年提高妇女儿童工作财政经费 。建立健全妇儿工委例会制、目标责任制、联络员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统计监测制度等组织架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改善民生 增进福祉

近日,福清市儿童公园举行开园三周年庆典,这个福州地区最大的儿童专类公园、同时也是各县(市)唯一的一个儿童专类公园迎来了众多的儿童和家长。“我们经常带孩子来公园游玩,这里是孩子快乐成长的乐园,满足了他们文化娱乐的需求。”家长们说。

近5年来,我市多措并举,全面改善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增进妇女儿童民生福祉,让妇女儿童和家庭过上高品质的生活。

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稳步提升。我市创新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全面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普惠率逐年增长,目前全市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人数达37665人,普惠学额覆盖率达93.2%,基本实现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全覆盖。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得到根本保障。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

妇女参政议政作用更加彰显。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各项事业,充分展现了“巾帼不让须眉”的别样风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分别是25.1%、18.6%,村党组织中女性占31.9%,“一肩挑”女书记75名占17.1%,较上一届提高了6.6%。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逐步提高。实施35—64岁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以市为单位)连续三年均达到考核指标90%以上要求。对13周岁—14周岁的适龄女童提供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提高女性健康水平。孕产妇、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维持在较低水平,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妇女就业结构及劳动保障水平有效改善。全市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50.2%。女性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参加生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的女职工人数逐年增加。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累计受益妇女儿童18万多人次,为农村低保妇女、计生特殊家庭等2万余名女性赠送女性安康险,获赔48人、267.9万元,募集两癌贫困母亲救助金165万元,救助贫困妇女277名。

妇女儿童家庭环境持续优化。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寻找、选树最美家庭、绿色家庭、美丽庭院5000余户。在福州地区率先成立县区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成立家庭教育讲师团,创新引入家庭教育数智化管理平台,培育省级、福州市级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亲子阅读活动体验基地22个,城市社区、建制村家长学校建设率均达100%,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进基层、家庭教育工作培训会、亲子阅读、家教家风故事宣讲活动300余场,累计服务家长10余万人次。

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保障。开展“巾帼暖人心 法爱润万家”等主题宣传活动、专题法治宣传活动100多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达2万多份。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隐患摸排78件,接待来信来访案件48件,办结率100%,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各类危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案件的发案率得到有效控制。

排忧解难 维护权益

日前,福清市妇联发起“母亲健康1+1”“顶梁柱母亲帮扶”公益募捐活动,帮扶解决困难家庭妇女的迫切需求,进一步扩大对困难妇女的援助范围,这一活动得到社会爱心组织和个人的积极响应,他们纷纷加入到募捐行列中,传递温暖与关爱。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妇女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是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实施推进“两纲”中,我市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水平,推动社会化维权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妇女儿童牢牢撑起了权益“保护伞”。

福清市法院与福清市妇联联合成立“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家事辅导调解中心,并与福清市教育局、福清市妇联、福清市妇女儿童中心联合开展“融法童行——少年模拟法庭”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共同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福清市检察院与福清市妇联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加强对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合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实行“应救尽救”。同时,联合市教育局、卫健局、人社局、妇联等签订《关于建立福清市“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并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与“春蕾安全员”机制融合,护航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福清市检察院还成立“检花向融”女检察官法治宣讲团,引导青少年系好第一粒“法治扣子”。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打造全市妇女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构建线下以市法援中心为核心,司法所、妇联、残联、计生协等法律援助站为基础,女律师维权团、“反家暴”执委工作室、村(社区)联络点为补充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线上公布闽政通、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建法律服务网、12348福州法网、法治福州、法治福清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服务平台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实现线上线下法援服务全覆盖。

我市多部门齐心协力、紧密配合,聚焦妇女儿童需求,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送温暖献爱心,织密织牢“保护网”。

福清市总工会发挥“娘家人”作用,回应女职工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孕期、哺乳期职场女性建立18处“妈妈小屋”, 共举办职工子女暑期托管班43班次,惠及职工子女数1000余人,覆盖职工2000余人,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福清市计生协会在全市24个镇(街)均建设了向日葵亲子小屋,505个村(社区)均建设了计生协会会员之家。累计投入幸福工程资金3832.1万元,帮扶计生母亲2731户(次);累计投入164.4万元为27937户(次)计生困难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36.12万元为1032户(次)计生特殊家庭购买住院护理险;累计发放102.4万元助学金,为230名计生寒门学子圆梦大学。市文化馆开展公益培训项目,服务近3万人次。市图书馆积极开展倡导“全民读书月”活动,举办阅读推广活动年均106场,接待读者量30多万人次。市博物馆作为“福清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我市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阵地,接待中小学生超3万人次。福清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至今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共培训女性农民1.5万人次(占培训总人数的65.94%),其中2023年培训女农民4047个次,占当年培训总数70.96%。福清市人社局2019年至今为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补贴的人数有5281人,补贴金额约2165.05万元,其中女性的人数有3218人,补贴金额约1302.1万元。截至2023年11月,我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8260人,其中女性有46974人。2019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028件,其中涉及妇女2068件,涉及未成年人1088件……

在福清,说起“爱心妈妈帮帮团”,很多人并不陌生。福清市爱心妈妈帮帮团于2017年4月成立,从成立之初几个人,发展到如今已有核心骨干十余位,固定志愿者260多人,流动志愿者1300多人。该巾帼志愿服务队长期帮扶周边上千户留守困境儿童和困难家庭,成为福州市最活跃、影响力最大的民间公益社团之一。

为凝聚社会爱心力量,更好地关爱帮助困难群众,在全社会传递和谐正能量,福清市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积极引导推动社会各界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开展关心关爱困难儿童、困难妇女和孤寡老人志愿服务活动,以点点志愿微光汇聚成爱的暖阳。目前,福清全市已有注册志愿者21万余人,建立志愿服务组织2709支,发起项目4.2万多项,总时长达2375万余小时,他们给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群众送去温暖关爱,志愿服务成为福清这座文明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生活在福清大地上的妇女儿童,正沐浴着阳光、汲取着养分,快乐生活,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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