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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东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任重而道远

2014-03-19 11:20:32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花儿的梦想和追求是芬芳怒放,鸟儿的梦想和追求是腾飞高亢,人类的梦想和追求是幸福小康。小康社会建设作为民生的重要基石和标尺,其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都是一个永远写不完做不尽的大课题。

  在中华民族几千年迄今的历史长河中,《诗经·大雅·民劳》开启了小康之言,司马光诠释了小康之涵,汉唐清留下了小康之鉴,新中国的诞生奠定了当代小康之基,改革开放开启了小康之门,十六大丰富了小康之说,十七大提升了小康之略,十八大必将进一步深化和弘扬小康之慧。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首次系统阐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体系和实施战略。今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十周年,为此,我们的“中国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报告”No.5特别以《以民为本: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10年(2002-2012)》为主题。

  一、小康社会:中华民族数千来的梦想和追求

  科学研究证明,地球上除鱼类和无脊动物,大部分动物如哺乳类、鸟类都会做梦。但动物之梦大都十分短暂,而且没有智能的自主实践。世界上唯一能够做高级梦——人生、社会、国家和地球之梦,并能智能自主实践的,唯有人类。马克思、恩格斯为实现“解放全人类”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世界梦奋斗一生。中国共产党人为实现独立、自主、富强、民主、文明的中国梦,已经为之奋斗近一个世纪。毛泽东等老一代革命家把“推翻旧社会,建立新中国”的中国梦变为现实。邓小平的中国梦则更加务实:建设小康社会。当中国“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发展到“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即“民富社会”的时候,中国人民之梦则升级换代为“民富国强”的伟大实践。

  人类初始,生存的自然环境极其恶劣,人本身抗击恶劣自然环境的能力极为低下。因此,还根本不可能奢想小康,民富国强则更是天方夜谭。随着大自然的演进,一方面,人类生存环境逐步好转;另一方面,人本身的生存能力和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物质生活条件逐步改善,逐步形成并产生了对小康生活水平的梦想和追求。于是,中国的先祖哲人形成和提出了“小康社会”的观念及言论。中国两千多年前的诗歌总集《诗经·大雅·民劳》记有“民亦劳止,汔可小康。”其意是说,老百姓终日劳作不止,最大的希望就是过上小康的生活。勤劳简朴憨厚的中国先民们,不敢奢望富裕,有小康足已!

  什么是小康?在中国的浩瀚的历史文献中,鲜有明确论及。白居易将“小康”入诗:“昨因风发甘长往,今遇阳和又小康。”北宋不愧为思想文化辉煌灿烂的时代。司马光主编的《资治通鉴·后唐明宗长兴四年》则对“小康”做了经典的诠释:“在位年谷屡丰,兵革罕用,校於五代,粗为小康。”什么叫“粗为小康”,大概就是现代汉语的“温饱”吧!

  在中国历史长河的发展进程中,大多数时期小康则是一张可望而不可及、少及或罕及的画饼。因此,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长河中,虽经历了二十余个朝代或时代,但比较公认的“盛世”,即国家从大乱走向大治,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繁荣昌盛的时期,只有三次:一是从“文景之治”到“武帝极盛”,再到“昭宣中兴”的西汉盛世;二是从“贞观之治”到“开元全盛”的大唐盛世;三是清代的“康雍乾盛世”。应该说这三大“盛世”,基本上符合小康的内涵。但这三大盛世,都没能避免“盛极而衰”的结局。而且即便是盛世,也没有使广大民众都能够享受到小康之福之乐。而在中国历史上大多数时期,是王朝倾覆、兵荒马乱、天灾人祸、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的历史悲剧一次又一次周期性地重演。所以,中国黎民的历史记忆,以及历史文献传播最广、最深刻的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最通俗、最现实的任务首先是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一般来说,“好日子”的起点不是“致富”,而是“小康”。新中国成立以后开展的“农业合作化”、特别是“人民公社化”运动,都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想要迅速改变中国一穷二白面貌,尽快让中国人民过上小康生活,走上共同富裕道路的而领导广大人民群众所进行的实践。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第一代领导人,由于第一次探索和平年代经济发展规律,在摸索中探寻小康社会的发展之路,因此走了不少弯路,经历了较大的曲折。但是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建立、国家的统一、和平时代的到来,他们的探索经验已经为新中国的小康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小康社会,曾经是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梦想和探索。当历史进入20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小康理论和小康实践一下子成为中国的宏图大略和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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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宏图大略

  “三落三起”的邓小平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第三起”之后,首先是密集到一些国家考察访问,看到世界上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化建设成功的巨大成就与社会主义中国的巨大反差,不得不对他曾经作为中国高层领导集体主要成员之一,对过去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挫折进行反思。尽管过去的历史他不负主要责任,但作为政治家,他要在他“第三起”之后,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纠正过去留下的遗憾。其首要任务就是果断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口号,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给人民带来切实看得见、享受得到的物质利益。务实的邓小平没有罗曼蒂克地大干快上让人民迅速富起来,而是从低处、实处着眼:温饱——小康。

  1979年12月6日,改革开放起步还不足一年,来到中国访问并在人民大会堂接受邓小平接见的时任日本首相大平正芳,向邓小平提出了一个问题:“中国将来会是什么样?整个现代化的蓝图是如何构思的?”邓小平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并进一步对中国的四个现代化进行了诠释:“我国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这是中央高层权威领导第一次提出“小康之家”的概念,并将“四个现代化”与“小康”联系起来,把实现小康社会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和首要的目标。

  邓小平提出的“小康之家”,不是一户、几户的小家,而是千家万户的“大家”,不是一家一户的小康,而是整个中国的“小康社会”。小康社会也不是邓小平想象的中国现代化的最终目标,而是现代化的“最低目标”或者“初步现代化”。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重大进展和小康战略的逐步落实,邓小平开始把目标移向更远的未来:本世纪末及下一个世纪中叶。

  1984年4月18日,邓小平在会见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时指出:我们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到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第二个目标就是要在30至50年内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同年5月,在会见巴西总统菲格雷多时,邓小平又谈道:“到本世纪末人均达到八百美元。……这是雄心壮志。它意味着到本世纪末,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一万亿美元,到那个时候,中国就会对人类有大一点的贡献。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一万亿美元,日子就会比较好过。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再发展三十到五十年,我们就可以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

  随着对我国总体发展蓝图的不断思考,邓小平的发展战略构想也逐渐趋于成熟。1987年4月30日,在会见西班牙工人社会党副总书记、政府副首相格拉时,他胸有成竹地为客人描述了一幅宏伟的发展蓝图。他说:“我们原定的目标是,第一步在八十年代翻一番。以一九八○年为基数,当时国民生产总值人均只有二百五十美元,翻一番,达到五百美元。第二步是到本世纪末,再翻一番,人均达到一千美元。实现这个目标意味着我们进入小康社会,把贫困的中国变成小康的中国。那时国民生产总值超过一万亿美元,虽然人均数还很低,但是国家的力量有很大增加。我们制定的目标更重要的还是第三步,在下世纪用三十年到五十年再翻两番,大体上达到人均四千美元。做到这一步,中国就达到中等发达的水平。这是我们的雄心壮志。”这段话完整地表述了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中叶共70年时间我国现代化建设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标志着邓小平关于我国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战略思想的成熟。

  由于以“三步走”战略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既符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又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热情,因此半年之后,在一九八七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会议上,这一发展战略正式为全党接受。十三大政治报告郑重指出:“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大体分三步走。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经基本实现。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个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至此,一个“小康”的初步设想进一步衍生扩展为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三步走”大战略。

  我们两千多年前的先民创造“小康”词语的起点含义,是人和家庭的生活。作为宇宙间最高级生灵的人,生活的小康只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不是全部。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提出的远大目标,不是生活的享受,而是“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经济小康向全面小康提升。

  2002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大,时任江泽民总书记向大会作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政治报告。“全面者”,方方面面也,即生活、经济之外更全面的内容。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接轨的是“新三步走”战略:“2010年前是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020年是第二步,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2050年是第三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更使人鼓舞,催人奋进。

  应该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提出和实践,从“三步走战略”到“新三步走战略”,既使中国的小康社会建设理论日益臻于完善,更使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日益雄健。

  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作了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政治报告,进一步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总目标是:为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打下更加牢固的基础。

  这个“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已经远远超越了两千多年前《诗经·大雅·民劳》“小康”的初始含义。“小康—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一跨世纪小康社会建设路线图,如果初论“小康”的先祖有灵,必然会对中华民族的当代子孙翘首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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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小康社会与民富国强

  中国自古就有着深厚的“民本”思想,如《尚书》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孟子》更是直率斗胆地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古典文献第一次把“民富”与“国强”联为成语,是汉朝历史学家赵晔,他在《吴越春秋·勾践归国外传》中说:“越王内实府库,垦其田畴,民富国强,众安道泰。”这里“民富”在先,“国强”随后。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和政治家,治国理念非常清楚:强国必须先富民,只有国民富裕,才有税收充足、需求旺盛,进而国力强胜。

  中国古代的先哲们清楚地认识到,民富是国强的基础,民穷则是国弱之先兆。战国末期哲学家荀况从人文伦理的角度论述了“民富”与“国强”的关系,他在《荀子·富国篇》写道:“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彼裕民,故多余。裕民则民富,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礼节用之,余若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臧之。夫君子奚患乎无余?”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管仲从国家治理角度论述了“民富”与“国强”的关系,他在《管子》之《治国》篇曰:“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

  新中国自建国以来,在定位国家、集体、个人关系时,顺序明确是国家第一,集体第二,个人第三。这不仅是衡量一个个人、一个领导、一个组织是不是优秀的重要标准,也成为全社会的主流精神价值和意识形态,固而有“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的共识。笔者在中学时代就感觉这句话违反了自然规律。从自然规律上来看,河水是从来是不倒淌的。没有百川,哪来大海?没有小溪,岂有大河?如果大河的水总是向小河淌,那么大河的水又从哪里来?要河水倒淌,除非是修水库,水坝提高了水位,使得库水倒淌。直到改革开放几年后,那种违背自然常识的“河水倒流”理论才逐步拨乱反正:“小河有水大河满,小河无水大河干”。

  从实践上来说,我国实际上长期走的是“国强民富”道路。从理论上来说,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是属于人民的、是保护人民的、是为人民利益而用的。因此,要想尽一切办法让国家强大起来。国家强大了,才能保护国家统一、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强大了,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小康和致富;国家强大了,人民面对世界才能体面、腰直、气壮和潇洒。因此,长期以来,实际上人民对“国强民富”道路也是接受的。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国家的地位是凭实力特别是经济实力来说话的。“国强”的坚实物质基础是GDP总量,因为无论是民富、兵强、国威和人气,首先无不是建立在国家GDP总量之上的。因此,我国过去几十年实际上走的是一条GDP至上的道路。与此相适应,在考核和评比国家和各级党政工作政绩时,也一直是GDP至上。GDP至上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资源破坏、环境污染、地方债务危机和收入分配不公等。为此,人民群众把GDP戏称为“鸡的屁”。

  历史的进步有时是轰轰烈烈涌来的,有时则是轻声慢步走来的。2010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建议》)几个最大亮点属于后者。《“十二五”规划建议》的纲领和宗旨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其内容有三个重大变化:一是首次未提及GDP的量化指标;二是更加关注民生的保障和改善;三是在党的全会上第一次把“民富”提到“国强”前面,提出开创“富民强国”新局面。这都是新中国建国六十多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重大问题,是理论、政策和国家战略的重大创新。但是,“富民强国”新局面的提出,既没有唇枪舌剑的争论,也没有轰轰烈烈宣扬,就通过几句、几段话和《建议》,就平平静静地实现了。这说明我国发展和进步日益走向成熟,也表明我国“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走出了铿锵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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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

  一个小康社会、特别是全面小康社会,应该是一个和谐的社会。

  就像小康思想有着几千年的文化渊源一样,和谐社会理论也有着几千年的文化基因。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是“和”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文化源头植根于“和”的文化基因。《说文解字》解“和”为:“和,相应也。”即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互配合。这是历史承传下来的“和”字的最早文本释义。

  在很早时期,“和”就被认为是处理人际关系和齐家治国的准则。因此,最晚在商周时期,“和”就成为重要治国理念和重要社会政治范畴。例如《尚书·尧典》载“百姓昭明,协和万邦。”《礼记·中庸》有“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历代政治思想家都对“和”有精彩阐述。《论语·学而》曰:“礼之用,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孟子·公孙丑下》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循天之道》说:“德莫大于和”,“和者,天之功也,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

  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形象地运用电脑键盘原理,将中华文明一个精髓之字“和”字凸现在鸟巢开幕式场馆以及全世界观众面前,将中国人爱好和平和追求和谐的价值理念向世人进行了艺术展示,让古老的中华传统文化向全球发出了耀眼的光芒。这既让每一个炎黄子孙都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也震撼了世界人民的心灵。当时,正在鸟巢现场观看奥运会开幕式的笔者,当即在心里激情满怀地吟颂道:“一个‘和’字从鸟巢飞向世界,与奥运火炬辉映生彩。五千年文明凝结为一个‘和’字,这是中华民族的博大胸怀。……”

  从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过渡的关键时期。从国际经验看,这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和实践日益臻于完善,目标一步步实现;但另一方面,社会不和谐的问题也不断凸现。

  和谐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三元要素”、“三维一体”协调共处的良好状态。一个和谐的社会,应该是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的有机结合。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包括友爱、互助和竞争的协调;人与社会的和谐,包括人对社会的参与社会对人的关爱和约束;人与自然的和谐,指人对大自然索取和维护的协调,尤其是在开发和利用资源中注重保护、善待和反哺自然。

  中国经典古籍《尚书·大禹谟》曰:“人心唯危,道心唯微。”是说人的心灵之源具有二重性:危险的“人心”,即危险的人欲本性;和微妙的“道心”,即崇尚道德之心。或者说人具有理性和欲念、善性和恶性的二重性。当理性超越和战胜欲念,则表现为善;当欲念超越和战胜理性,则表现为恶。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提是社会主义,内在机制是竞争。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关系都不可避免地纳入了竞争的轨道。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充分论述了:竞争是个两面体和双刃剑,一方面,竞争将人的积极性、进取性、创造性等所有活力充分调动起来,极大地刺激了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竞争又将人性中最自私、最贪欲、最龌龊的一面也充分引发出来,从而产生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严重不和谐问题,如收入分配差距过度拉大,社会利益日趋多样化,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凸显,自然资源过度开采和竭泽而渔,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某些乱象,以及腐败等问题。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相互叠加,使得整个社会浮躁、焦虑情绪日益弥漫,很容易触发违法犯罪,使得社会不和谐问题十分严峻。

  在改革开放前平均主义的普遍贫穷时代,大家都比较单纯,“端起碗喝稀汤,放下碗歌颂党”;而在改革开放经济大发展、收入分配拉开较大差距之后,则出现“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的情况。这一是说明国人自古具有“不患寡,而患不均”根深蒂固的传统;二是改革开放经济发大展之后,社会阶层分化剧烈,尤其是过去社会长期依靠的占人口多数的中坚力量工人和农民被普遍边缘化,成为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主力军”,这极大地冲击了社会和谐。这客观上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推上了前台。

  2002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大首次提出了“社会更加和谐”,并把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2004年10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把“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主要内容,明确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社会安全团结。”

  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则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共历史上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个专题全会和第一个专题决定。《决定》强调“若干重大问题”,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一般的任务,更不是小事。

  该《决定》尖锐地指出了我国存在的不和谐现象和问题,指出“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并进一步指出:“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抓紧抓好。”

  任何时代人类历史发展的道路都是渐进和不断更新的,小康社会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一样。不和谐→和谐→新的不和谐→在新的台阶上构建新的和谐→……,这就是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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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小康中国与幸福中国

  幸福是个玄奥、耀眼、诱人的字眼,古往今来,五洲四海,上智下愚,富贵草民,无不将其作为追求的最高境界。一个小康而又和谐的社会,应该是幸福的社会。如果幸福是一枚硬币,小康与和谐则是这枚硬币的两面。英国十七世纪思想家欧文说:“人类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幸福是我们的、是中国人民的、更是全人类的共同语言和梦寐以求的极致目标。

  从中国共产党延安时代的解放区,到解放后全中国大地,被唱的最红最火最激动人心的歌是《东方红》。《东方红》歌词有三段一十二句,其中最核心最重要的一句是“他为人民谋幸福”。因为“他为人民谋幸福”,人民才热爱他、拥护他、歌唱他。这个“他”,既是指毛泽东,也应该是指以毛泽东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这首歌是感谢、歌颂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的,更是中国人民对对毛泽东、共产党人的无限期望和重托。

  什么是幸福?幸福是人对生活和境遇的主观心理感受。这又分两个层面:一是个人对生活和境遇的主观心理感受;二是个人或群体对社会状况的主观心理感受。由于个人的家庭状况和社会背景、生活、阅历、境遇、文化、观念、信仰的不同,所以,个人或群体对社会状况的主观感受和主观评价会有较大的差异。不同阶层、特别是不同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人,对幸福的理解恐怕大相径庭。因此,一百个人对幸福的感受和解释肯定会大于一百。

  人的幸福感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种幸福感的相对性主要是“欲望”和“满足”的比较。即公式Ⅰ:幸福=满足/欲望。这个公式表明,幸福的感受与满足成正比,而与欲望成反比。这是测量“幸福”的基本公式。以下是五个扩展公式:

  一是“现在”与“过去”的比较。即公式Ⅱ:幸福=现在的收益(境遇)/过去的收益(境遇)。这个公式表明,假定在做同样的工作情况下,如果现在的收益(境遇)递增,幸福感则上升;如果现在的收益(境遇)不变甚至递减,幸福感则下降。

  这里的“收益(境遇)”,可以是工薪、住房、健康、教育、环境、成就、升迁、情感、闲暇时间、社会评价等多种。这表明,即便是直接评价影响个人“幸福”的要素,也是多样化的,而且社会经济越是发展,其影响要素就越多。

  二是“自己”与“他人”的比较。即公式Ⅲ:幸福=他人的收益(境遇)/自己的收益(境遇)。公式Ⅲ表明,假定“自己”与“他人”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一样,或者他人还不如自己,那么,如果“他人”的收益(境遇)大于“自己”,幸福感则下降。

  把公式Ⅰ和公式Ⅱ结合起来看:人的幸福感与满足成正比,与攀比成反比。故自古有名言曰:知足常乐,欲壑难填。

  将“自己”与“他人”的比较说幸福,说明幸福具有极大的社会性,也表明人民对社会公平与公正有着特别的诉求。

  三是自然环境的状况。如果人生活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幸福感必然上升;如果人生活在不优美、特别是污染的环境中,幸福感必然下降。

  四是社会环境的状况。如果人生活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中,如人际友好,团结互助,没有犯罪,安全,幸福感必然上升;如果人生活在不和谐甚至动乱的社会环境中,如人际冷漠,犯罪率高,不安全,幸福感必然下降。

  五是政治环境的状况。如果人生活在官员廉洁、爱民和勤政的环境中,幸福感必然上升;如果人生活在不断爆出贪官污吏腐败丑闻的环境中,幸福感必然下降。

  这表明,影响“幸福”的要素是多方面、多样化的。因此,衡量幸福的公式则可以进一步扩展:H=f(a、b、c、d、e……n)

  芸芸众生中,社会人的多元化的幸福要素是不尽的,笔者认为从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上主要应当考察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物质享受方面的满足,这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二是个人、家庭和亲友情感方面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这是人们心理上的港湾;三是人对自然、社会和政治环境的需求,即自然环境的清洁优美,社会的和谐,政治的廉勤、公正、爱民等,这是人对外部环境的要求;四是人的信仰、人生自我价值追求的实现及其感受,如革命家、政治家、思想家、企业家、艺术家、科学家、慈善家、宗教信仰者事业成功及其社会评价的心理感受,这是人的理想抱负的持久追求。前三项包括社会的所有成员,而第四项只是社会上的部分成员,但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

  以上四个方面的幸福追求及其感受,第一项“物质方面的感受”是永恒的,又是递减的,但却是最基本、最永恒和最可持续的。正如马克思曾经说过的,人类只有解决了吃穿住用等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才能进行其他社会活动。

  当中国的改革开放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时,国际上有关组织和专家则从“幸福”的视角来调研中国的发展状况。全球知名研究咨询公司盖洛普从1994年起开始在中国进行全国性的消费者调查,到2004年的调研数据表明,按100分为满分,1994年的“幸福指数”为69分;1997年最高,达到71分;十年后2004年的指数却降到了67分。盖洛普的调研报告给出了一个结果:根据数据说明,中国消费者的总体满意度(相当于“幸福指数”)在过去十年内呈先升后降的趋势。此后,越来越多的国内和国际机构纷纷调研和测评中国的幸福指数。

  应该承认,盖洛普报告关于“中国幸福指数先升后降”的结论基本上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前面所述“造成社会不和谐”原因,实际上也就是“中国幸福指数先升后降”的原因。

  近些年来,全国不少地方掀起了设计幸福指数、打造“幸福城市”热,评出了十大幸福城市:杭州、珠海、长春、青岛、成都、桂林、大连、昆明、长沙、天津。还有更多的城市如广州、深圳、武汉……建成了幸福城市,“幸福”的接力棒传遍全国,真是掉进了幸福城市的漩涡。

  而下列近两年国内外关于《中国30个省会城市生活质量调查报告》和“全球幸福指数”的数据,则与上述“幸福城市”大相径庭。

  2011年6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与首都经贸大学联合对全国30个省会城市(拉萨除外)进行了一项没有幸福名义的幸福调查,其指标设计是:城市居民对于生活质量主观满意,得分值50分为“一般”,“满意”是75分。调查结果为:30个省会城市生活质量主观指数平均值为49.71,排名最高的海口得分仅仅为55.08,都不及格。发布的《中国30个省会城市生活质量调查报告》中说:30个省会城市(拉萨除外)没有一个城市的居民对生活质量感到满意。

  2012年4月27日,联合国有关挂靠机构首次发布了“全球幸福指数”报告,比较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人民的幸福程度,北欧的丹麦和亚洲喜马拉雅山袖珍国不丹成为全球最幸福的国家,其他北欧国家也高踞前列。其中,美国居第11位;中国台湾居第46位,在亚洲地区居第3位,仅次于新加坡(33位)和日本(44位);韩国居第56位;中国香港居第67位;中国内地则居第112位。这个“全球幸福指数”报告,让中国人大跌眼镜,因为无论丹麦和不丹多么幸福,追求幸福的各国人民恐怕不见有多少人愿意向那里移民,只是不过增加了涌向丹麦和不丹的观光游客而已。

  我们不能说国内关于《中国30个省会城市生活质量调查报告》和联合国有关挂靠机构发布的“全球幸福指数”设计的方案和运用的参数不合理,更不必怀疑有的国人和国际组织别有用心地丑化中国,而是应以积极的心态客观看待这些社会调查和评价。不断地有人给我们挑挑毛病,敲敲警钟,对硕大的中国建设小康、构建和谐、打造幸福中国来说,是莫大的好事。

  打造幸福中国,非一日之功,是长久国策。任何时代人类社会发展的道路都是渐进和不断更新的,幸福中国与小康中国、和谐中国的建设也是一样。不幸福→幸福→新的不幸福→在新的台阶上构建新的幸福→……一个幸福的中国必将毅然屹立世界的东方。这就是建设幸福中国的历史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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