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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致死人命应问责地方党政一把手

2013-09-13 11:52:16来源:理论网  作者:评论员:程冠军

  一个时期以来,各地频发因开发商强拆而致死人命事件。连日来,几起碾死人事件再次进入公众视野:3月27日,河南中牟县农民宋义和为保护自家承包地,被开发商铲车碾死。3月30日,湖北巴东44岁农妇张如琼在与当地高速公路施工方交涉时被施工方人员驾驶水泥罐车碾头而死,现场惨不忍睹。4月3日,四川省西昌市64岁的村民宋武华被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的推土机碾压致死,被当地安监部门界定为“生产安全事故”。在大地回春,万物复苏的时节,三个农民就这样被无情地剥夺了生命。此前,因强拆而致死人命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2010年4月,河北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张家营村村民孟建芬在强拆中被铲车碾死;2011年7月,江西赣县茅店镇农民谢绍椿因阻止征地被挖掘机碾压致死……不仅如此,近年来,因强拆而导致被拆迁对象自焚或被打伤致残的事件更是司空见惯。

  至此,我们不禁要问,是谁驱使和助长了这些暴力?是谁给这些开发商和施工企业杀人的权利?是巨大利益在默许疯狂。事故发生后,铲车司机、水泥罐车司机虽然都被绳之以法,然而放纵他们的人却平安无事。对于农民宋义和被碾死,当地政府说“是个意外”,而肇事企业总经理在接受采访时却面露笑容。对于这一笑,白岩松称:“他这一笑,让我浑身都发冷!”浑身都发冷的岂止是白岩松,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浑身都发冷,甚至发抖!两千多年前,亚圣孟子在阐述自己“性善论”观点的时候,举过一个看见小孩即将掉进井里的例子,孟子认为,每一个人看到这情形都会自发施救,并且不是因为想求什么回报。这就是人人皆有的恻隐之心。而当人类文明发展进步到今天,却有人视人命为草芥,颠覆了孟子的性善论。

  让人心中更为发冷的是,发生这些恶性事件的地方官员的冷漠。这种冷漠比直接杀死农民的暴徒更可怕。生命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利。一个地方官员,在你管辖的地方,出现这样肆意践踏人民群众生命的暴行,你怎么能这样心安理得地泰然处之呢?你的执政为民的承诺何在?退一万步讲,你的恻隐之心何在?可悲的是,好像一些地方官员已经慢慢适应了这种因强拆而致死人命事件的发生。不然,为什么这种事件频频曝光,却还在频频发生呢?地方官员的这种冷漠,就是对暴行的默许,对恶行的助长。如此,官德何在?道德何在?人的生命尊严何存?

  要解读这些恶行,我们还要找其根源,根源在于强征、强拆。何为强拆?促使强拆的一般是暴力和巨大利益的结合。一个“强”字,就包含了蛮不讲理的成分,一个“强”字把强拆者的霸道暴露无遗,在“强”字面前,被强拆者就成了被任意宰杀的弱势群体。据了解,很多上访事件都源于强拆。什么是强拆?强拆是对宪法和人权、物权的践踏。当然,当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别人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也不排除会有刁民行为的钉子户,当出现了这种矛盾,地方党政官员要做好矛盾的化解,而不是一个“强”字当头,不依法行政。要知道,再牛的钉子户也罪不当诛。更多的情况则是,一些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地方官员,为了盲目追求政绩,或为了自己的利益,默许或支持开发商强拆。事实上,很多强拆还造成开发商与黑社会势力的相互勾结。可以说,不断发生的强拆造成了官民关系紧张,加剧了群众的仇官心理,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长此以往,将会对我们的党的执政基础造成巨大戕害。我们的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党,决不允许一些地方官员为了一个地方的狭隘利益或某些人的私利,在强拆中致死人命,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

  习近平同志指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只有始终从严要求自己,坚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使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中央高度重视制止暴力强拆,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强征强拆,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突发事件,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什么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强征屡禁不止,因强拆致死人命事件一再发生?原因就在于这些地方官员在错误的政绩观和利益驱使下,丧失了党性原则、丧失了群众观念。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当发生这些恶性事件的时候,受处理的往往都是副职,大部分地方党政一把手却安然无恙。被打的都是苍蝇,老虎却毫发无损。如果每发生因强拆而致死人命事件,必向地方党政一把手问责,首先打老虎,同时打苍蝇,将会有效地遏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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