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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虎开发商是党和人民的大患

2013-09-13 11:49:38来源:理论网

  河南中牟县农民宋义和、湖北巴东农妇张如琼、四川省西昌市村民宋武华先后因拆迁被碾压致死。令人吃惊的是:至今,我们没看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对事件进行反思和自责!更多的说法则是“意外”或“安全事故”。自古以来,死有很多死法,但“碾死”这个死法确实前所未有!“碾”字似乎成了“意外”的最好理由,成了“安全事故”的最佳托词!如果说,“碾死”都是意外,那么为什么“碾死”的都是农民,都是被拆迁对象,而不是官员、开发商或施工人员呢?怎一个“碾”字了得!

  “碾死农民”事件的背后是地方官员默许下的暴力强拆和强行施工。地方官员的冷漠,实质上就是对恶行的默许。一个党政官员主政一方,如果人民群众的生命都可以被随意碾死,你所追求的所谓政绩又有何用?一个开发商,如果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惜践踏人民的生命,这样的开发商与猛虎何异!因此,发生因强拆而致死人命事件,首先要问责地方党政一把手,其次,还要对直接造成“碾死农民”事件的开发商进行依法严打。

  30余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后20年,中国一直在城市化的道路上进行探索,在城市化进程当中,无疑是我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城市化不但拉动了经济增长,城市规模、城市环境、人民居住条件也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改善。但,毋庸讳言,我们在城市化进程当中也暴露了诸多问题,如,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对环境资源的破坏、对文化资源的破坏等等,尤其是暴力强拆和因强拆致死人命事件的不断发生,导致群众对强拆的意见很大。暴力强拆破坏的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资源,而是党的执政基础--民心。城市化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城市化的根本目的是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开发就要让国家受益、地方受益、人民群众受益,同时开发商本身也受益,但是如果开发商只是为了自己的巨大利益和个别官员的私利,而置党、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甚至为了一己之私,竟然将群众打伤、打残、打死。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破坏党的执政基础,这样的“猛虎开发商”实则为党和人民之大患!

  李克强总理在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他指出,政府从决策到执行及监督的整个过程都要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全面建设法制政府。按宪法法律赋予的要求开展工作。任何人都不能超越规则。什么是强拆?强拆是对人权、物权、生命权、乃至宪法的严重践踏。试问,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是动辄就可以用钱买掉的吗?如果打死人就可以以赔钱了事,我们的社会法治何在?因此,要对强拆和强拆致死人命事件进行标本兼治,必须要求上级司法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介入。这里为什么强调必须是上级司法机关和行政管理部门,因为同级司法部门受地方权力制约,在处理该类案件的时候,大多数是采取不立案或倾向政府和开发商判案。首先是上级司法机关的介入,对在强拆过程中,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的不法分子启动司法程序,对犯罪分子进行严惩。其次,是上级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对开发商进行依法监管和处罚。既然暴力强拆是受巨大利益的驱使,要制止暴力强拆,就要遏住因暴利而暴力的黑手。因此,对于暴力强拆或因此而导致的恶性事件,除了司法部门的介入之外,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对开发商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资质。如此,才能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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