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监督检查推进机构编制科学管理

2010-02-23 16:19:57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陈海基

监督检查是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改革和管理成果的主要手段。2007年以来,中央相继颁发了“三个文件”规定,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文件。2009年,中纪委又出台了《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中纪委办公厅和中编办综合司又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解释》的通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将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按层级、分类别、列项目,总体布置,提出要求,做到有计划、有次序、按程序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是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执行“三个一”、“五不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规范设置机构、使用编制的情况,违规违纪的查处情况,乡镇机构设置、编制及实有人员增减情况等。监督检查的情况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取得理解和支持,确保文件规定的政策落实到位,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要重点督查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情况。近年来,我省在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仅2007年至今已消化超编人员4000多名。但是,也要看到做好这项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从各地情况看,市、县两级党政机关总体上是超编的,消化任务仍然较繁重。从时间要求看,2011年要按照中央要求全面完成消化超编人员任务,时间很紧迫。从管理实践看,中央“三个文件”、中纪委《解释》以及中组部、中编办、财政部、人保部《关于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都强调实行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做好消化超编人员工作,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和财政供养数相一致的管理机制。要认真落实“三部一办”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强消化超编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把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公务员招录、选调(聘)大学毕业生、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和统计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综合考虑,确保这几项工作依法依规,按照程序,稳妥落实,尤其对军转干部编制使用要突出严格规范管理。

要着力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创新工作。要在合力机制创新上下工夫,努力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检查组织机制。首先,要明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不是编办一家的事情,是涉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事情,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责,增强共同负责把关的责任意识。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这些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其次,要在力量使用机制上下工夫,综合使用全省机构监督检查人员力量。要通过建立制度,明确规定各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人员遇有专项督查任务时,可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让全省力量得到统筹有效使用,达到既完成任务,又全面锻炼队伍的双重效应,充分发挥队伍的整体作用。再次,要在机构编制评估创新上下工夫。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在强化监督检查过程中,做好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主要是对市、县(区)行政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的事中、事后情况,“三定”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中央下达专项编制的使用情况,各类新社会组织管理机构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反映的各种数据,进行分门别类,综合分析研究,得出机构编制配置的科学合理之所在、不足之原因,提出解决的建议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获得评估的功用。同时,要努力建立机构编制评估模式及信息公开制度。一方面,要认真完成中编办在厦门进行的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课题任务;另一方面,要通过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方法方式的总结整理,借鉴全国各地的经验,利用厦门的实践平台,努力建立机构编制科学评估模式,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和推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整体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创新工作。

要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的成果,统筹配置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机构编制资源是有限的行政资源,机构编制部门要及时分析研究监督检查的相关数据,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重点是根据监督检查提供的准确数据,加强机构编制统筹整合力度,提高科学配置水平,努力发挥机构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要立足现有总量,稳妥解决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社会服务中急需处理的新事项等。对社会经济发展中急需加强的机构编制,如流动人口管理、各种新社会组织管理、再就业工作、城乡一体化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社区矫正工作、台商投资区及涉及海峡两岸的事项等,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尚未解决的问题,如各类开发区、风景名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等,对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机构编制规范管理方面的问题等,都要引导各级各部门进行内部有效整合,通过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拓宽管理思路、完善管理手段、优化管理流程,最大限度地发挥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

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需要机构编制部门继续努力,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队伍建设;更需要全社会加以重视,营造齐抓共管的氛围,形成有效机制。通过全社会的努力,使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更具科学性、合理性,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资源的使用效益,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把我省建设成为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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