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起点高标准推动厦门文化发展(图文)

2010-02-23 16:18:27来源:厦门市委宣传部学习中心组

鹭岛春色

文化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的血脉和灵魂,也是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相继出台,特别是中央领导同志视察福建、厦门时提出厦门文化建设尤其是文化创意产业要成为全国示范的要求,为厦门文化发展带来新的历史机遇。厦门要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部署和中央领导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要求,充分认识厦门作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挥龙头示范作用,坚持文化创新,推进文化交流,增强文化活力,壮大文化实力,推动海峡西岸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合作。

◆厦门文化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

加快文化发展,是厦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先行先试和龙头示范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厦门加快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作贡献的客观要求,是提高厦门城市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现实要求,国务院《意见》为厦门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厦台文化交流合作发展要求更加明确。国务院《意见》指出,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与台湾地区的交往,推动文化交流、人员互动。深入开展两岸文化交流,深化两岸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合作。厦门要充分利用文化资源优势,发挥对台文化交流的桥头堡作用,致力于先行先试,不断创新平台载体,积极开展厦台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为进一步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厦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国务院《意见》提出,推动文化与经济融合,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建立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中心,着力培育专、精、特、新文化企业,努力使海峡西岸经济区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去年底,中央领导同志视察福建、厦门时,提出厦门要在文化建设尤其是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方面成为全国示范的要求。厦门要以此为动力,抓住当前国家对文化产业高度重视、人们对文化产业需求增加、文化产业发展逆势上扬的大好时机,认真研究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努力探索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律,推出更有效政策,采取更得力措施,推动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

闽南文化保护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国务院《意见》关于加快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进一步增强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连接两岸同胞感情的文化纽带作用的要求,为厦门加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提出了更加清晰的思路。厦门要进一步整合、利用闽南文化资源,挖掘和弘扬闽南文化内涵,加快闽南文化生态保护立法工作,切实保护好发展好闽南文化。

厦门文化旅游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国务院《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自然和文化资源优势,建设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厦门要把握机遇,发挥优势,强化运作,着力推动文化旅游协调发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打造旅游产业品牌。充分利用中央和省、市系列政策出台的有利时机,以及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进出岛通道等各项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特色旅游资源不断丰富,邮轮、游艇、帆船“三船”产业日益兴盛等一系列新条件,建设一流的人才队伍,开发一流的旅游资源,提供一流的旅游服务,打造一流的旅游产品,做大做强厦门文化旅游业,特别要进一步扩大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澎湖和台湾本岛旅游的规模,推动厦台旅游产业对接。 [!--empirenews.page--]

◆高起点高标准推动厦门文化发展

当前,厦门文化发展已站在新起点,面临新机遇,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厦门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文化强市”战略,努力把厦门建设成为中国东南沿海的重要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着力在四个方面求突破:

在提升文化品牌上求突破。建立健全文化精品创作生产运作机制,实施项目带动,抓好文学、戏曲、影视、音乐、舞蹈、书法、美术、摄影、动漫等作品的创作生产。做大做响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等重大文体活动和精彩品牌赛事。组织开展厦门群众文化艺术节、“温馨文化广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品牌。加大“一镇一品牌”特色文化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厦门特色的文化实体精品,扶持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文化产业品牌。大力扶持发展厦门小白鹭、厦门爱乐等一批文艺院团品牌,扶持发展以歌仔戏、高甲戏、南音等为代表的地方戏文艺团体,形成具有厦门独特魅力的文化艺术品牌。办好厦门卫视、闽南之声、台海宽频、厦门网等。承办好海峡论坛、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等对台文化交流品牌。打造 “闽南语影视制作”、“图书音像发行”、“网游动漫”等厦台文化产业合作基地,建设闽台文化大观园,推动闽南民间艺术展演交流和互访商演。

在推动文化创新上求突破。改造传统的文化生产和传播模式,推动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推动高新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运用,积极发展电子书、数字电视、手机报刊、网络出版物等新兴文化业态。转变文化精品创作生产管理方式,积极推行签约创作、招标创作、跨地联手创作等创作模式,支持和鼓励艺术创作、创意设计、动漫网游、影视传媒、文化会展等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推动数字内容和演艺院线等新兴业态的发展。着力打造文化服务业百亿工程、印刷包装业百亿工程,重点加快建设艺术产业集群、演艺娱乐产业集群、传媒产业集群、动漫游戏产业集群、文化旅游会展产业集群、艺术品贸易产业集群等。积极推动在厦门开展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实质性合作、争取建成“两岸文化产业合作示范区”的工作。放宽文化产业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引导民间资本、外资进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公共文化建设、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

在保护文化生态上求突破。大力推进厦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厦门各级文化遗产名录和传承人体系以及文化遗产、文化生态保护法规体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文化生态保护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大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保护好、利用好祖祠宫庙等涉台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展示基地。加大对鼓浪屿特色文化及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加快推进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继续扶持南音、歌仔戏、高甲戏等富有闽南文化特色的地方戏剧团体及民间艺术形式。办好以两岸民间艺术节、保生慈济文化节、郑成功文化节、闽南文化论坛等为代表的闽南文化交流活动,以及以海峡两岸青年联欢节、“闽南风·海峡情”夏令营、海峡两岸少年儿童“读册歌”广播电视大赛等为代表的两岸青少年交流,继续组织歌仔戏剧团、小白鹭民间舞团等文化艺术团体赴台赴金交流。

在完善文化服务上求突破。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和手段,编制厦门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科学统筹安排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新建项目,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重要文化设施。根据岛内外一体化和城乡文明一体化要求,加大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发展完善区、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实现城乡文化建设均衡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流动文化大篷车、农家书屋等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加大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力度,继续扶持现实题材、少儿题材、涉台题材、农村题材等作品创作。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发挥文化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文化资源的作用,为城乡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扶持发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挖掘和弘扬传统节庆文化,继续探索文化下乡的有效形式,积极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由“送文化”向“种文化”转变,支持开展各种民间民俗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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