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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清市委巡察组关于开展第三轮第二批巡察工作的公告

2023-02-01 16:31:07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我市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对石竹街道、镜洋镇、上迳镇、新厝镇4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现场巡察延长至3月上旬。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中共福清市委巡察组关于开展第三轮第二批巡察工作的公告

中共福清市委巡察办

2023 年1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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