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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进入倒计时

错过将影响明年医保待遇

2022-12-27 12:53:00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12月27日讯 (记者 滕端钦)记者获悉,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福州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已进入倒计时。正常缴费期于本月31日结束,个人缴费标准为390元,未按时缴费的,将会影响到医保待遇。

据悉,2023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9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正常缴费期内缴费不设医保等待期,分为两个阶段,享受待遇时间有差别。其中,每年9月1日至年底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医保待遇期当年1月1日至2月28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逾期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除外),参保补缴保费设置60天医保等待期,分为两个阶段,缴费标准有差别。其中,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每年7月1日至10月31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加上财政补助标准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分别是:1、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对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支付不低于50%;2、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参保人员患有特殊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可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疫情期间,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将平时最长2个月的用药量延长至3个月。医保支持医疗机构根据病情开具长处方,减少病人来回奔波;3、住院待遇,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各统筹区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按规定支付待遇。以福州为例: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三甲及市外医院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55%;三乙(含专科三甲)医药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0%;一-级、社区医院起付线为150元,报销比例为0%;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为零;4、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基础上,需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给予进一步保障;5、医疗救助,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首次参加福州市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此外,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这些渠道缴费:移动缴费,下载闽政通APP、“e福州”APP、福建税务APP、云闪付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二维码扫码完成手机端缴费;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持相应的银行卡到普惠金融服务点进行刷卡缴费;农行、农商行柜面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农行或农商行柜面办理缴费;上门申报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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