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福清要闻 >> 正文

福清郭朝明上榜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名单

2022-11-10 10:05:55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11月10日讯 (记者 江杭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10位同志“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市民郭朝明光荣上榜。

据了解,1960年5月生的郭朝明,是福清市江镜镇张厝村东宵73号村民。2019年12月8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郑友忠携带三把刀具(两把菜刀,一把割纸刀)到福清市江镜镇张厝村前妻郭某父母家欲了解郭某及子女去向,恰遇前妻父亲郭某某、母亲王某在家,郑友忠持刀逼迫王某告知,遭拒绝后便持刀将其刺伤。王某倒地后大声呼救,郭某某见状抓了一把锄头上前制止,亦被郑友忠刺伤并抢走锄头。

住在隔壁的郭朝明听到王某的呼救后,立即飞奔而来,面对持刀的郑友忠,郭朝明毫不畏惧,赤手空拳与其搏斗。在搏斗过程中,郭朝明头部、身上被砍伤70多处,血流如注,当场昏迷倒地,不省人事。这时郑友忠已完全失去了理智,继续用锄头击打郭朝明等三人头部,致使郭某某、王某当场死亡,后经邻居报警,郭朝明被及时送医院抢救,脱离了危险,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十级伤残。

据介绍,2020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歌。

为弘扬先进、树立楷模,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被授予“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10位同志,将获颁荣誉证书、奖章和奖励金10万元。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