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福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福清要闻 >> 正文

市民可通过多种渠道“不见面”办理医保业务

2022-11-03 11:21:27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福清新闻网11月3日讯(记者 滕端钦)为了减少人员流动,近日,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倡议,参保单位和群众可居家通过“扫码办、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电话办”服务渠道,实行“不见面”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扫码办:可了解具体事项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以及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参保及待遇、异地就医、长期护理险等问题,办理“我的医保”“公共查询”及线上“业务经办”医保高频服务事项。

网上办:通过“E点通”网上申报平台(http://fz.edtsoft.com),用人单位可申请办理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参保关系变更登记(停保登记)、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单位注销登记等,乡镇、社区、学校可查询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情况,在参保缴费期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业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医保基层服务点,可通过医保基层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下沉基层医保服务事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全流程网办事项(五星事项)的,也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办理。

掌上办:参保人员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公众号、“e福州”APP等渠道,办理参保缴费查询、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申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打印、参保关系转入申请、个人信息修改、基本医疗保险暂停参保、生育津贴申报等常见医保业务。

邮寄办:未开通使用网上办理业务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通过挂号邮寄申报材料的方式办理,受理情况将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反馈。

自助办:参保人员可就近到有配置“e福州”自助服务终端的便民服务中心,自助办理参保关系转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参保凭证打印、参保关系转入申请、个人信息修改、暂停参保等19个医保高频服务事项。

电话办:参保人员未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的,也可通过各管理部电话、传真、邮箱申请办理。

打印    关闭    复制链接